海南立法覆盖民生各领域社会法规体系逐渐完善(图)
航拍海口龙昆南延长线。《海南省公路条例》的实施为公路建设护航。 李幸璜 摄
《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明确查处违法建筑的具体职能划分和责任追究制度。 张杰 摄
《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让老人老有所养。 张茂 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省按照“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在立法中渗透民生情怀,谋划民生幸福,按照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加大社会领域立法力度,形成了完整的社会法规体系。
全景 法规体系渐完善民生立法显温情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紧紧结合海南省经济社会领域的突出问题立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审议通过和批准法规或法规性决定多达20余件。
“2014年5月修订施行的《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进一步扩大了海南省法律援助对象范围,降低了受援对象的门槛,实施半年来,让不少受援人获益,这凝结着党委政府对弱势群体的温情。”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林树武如是评价。在基层,廖宝卫对法条修订感触很深,“过去一些群众,满带希望而来,却因为不符合受援标准,享受不到这一公共服务失落而归,可这一弱势群体本身又找不到其他渠道可以获得帮助,这种无助状况的发生,唯有通过立法才能得以规避。”
不难想象,在一个经济发展欠发达的省份,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漫长过程中势必会面临诸多困难,以特区立法权结合民生和社会领域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来解决公共服务领域出现的一系列现实问题,是近年来海南省力求突破的一道法治课题。
“高度重视民生立法,是海南自建省以来就一直秉承的立法理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说,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统计为例,海南省完成的社会立法项目就已达19项,这使得海南省在劳动者就业和劳动关系调节、社会保险、残疾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保障、义务教育等方面一批过去没能解决的问题,在这一历史期间得到了有效解决。
2009年底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海南省在编制《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专项立法计划》时,从旅游业与相关产业发展、保障民生、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了56个立法项目,其中社会立法18项,占到立法总量的32%。其他领域一些与民生有关的项目,也相继作为落实建设国际旅游岛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
毕志强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省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立法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努力实现政策效应最大化,同时,着力去解决好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问题,破除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拓展民生提高的空间。
遵循这一思路,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换届后,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编制和实施立法规划时,充实了大量民生和社会立法内容,增强群众观点,紧紧结合海南省经济社会领域的突出问题立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审议通过和批准法规或法规性决定多达20余件,包括《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一批法规,大大完善了海南省民生和社会立法法律制度,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社会法规体系。
范例 开门立法接地气 启动立法中评估
立法遏制违法建筑和出台“道交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南在破解民生领域立法的典型例证。《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在法律内容上明确了查处违法建筑的具体职能划分和责任追究制度;为了“道交法”能顺利出台,海南首次启动了立法中评估。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法律制度建设。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在民生立法上,海南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老百姓和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展开,广泛征询意见,在关键环节上大胆突破,攻下最难啃的‘硬骨头’。”省人大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李敏说。
立法遏制违法建筑和出台《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是十八大以来海南在破解民生领域立法的典型例证。
“长达数十年的顽疾,违建早已到了不得不管的地步。”拿起2011、2012年的两份调研报告,李敏无不感慨地说。
“为了规避部门利益,查处违建的规定草案,成为省人大为数不多的自行起草的规定草案之一。”李敏说,历时3个多月,先后数易其稿,《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在十八大闭会后首次举行的人大常委会上获得通过。该法规实现的突破,不仅在于从法律内容上明确了查处违法建筑的具体职能划分和责任追究制度,更在于它大胆打破了原有的立法程序,在起草规定前将两份调研报告也相继呈送至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这在此前绝无仅有。
与老百姓出行紧密相关的“道交法”的出台,在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时也是观点交锋激烈。“‘道交法’立法的显著特征就是征询范围超乎广泛和讨论环节的‘接地气’。”省人大法工委社会法规处处长邵海燕表示。
为“道交法”能够顺利出台,海南首次启动了立法中评估,省人大代表、各有关厅局负责人、高校教师、基层交警、运输企业、出租车司机以及大量群众代表皆在受邀之列。当时参会的省委党校教授朱波提出的有关电动车驾驶人行为违法,是与道路设置不合理存在因果关系的观点和建议,在日后被写入“道交法”。
令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邓云秀难忘的是,在审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时,开通网络意见征询通道受到了广大教师的“热捧”,对法条踊跃提出建议意见的教师多达上百人,提出的建议甚至细化到了具体一所小学的师资问题。在审议修订海南省计生条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也是因为听取基层的计生工作人员的建议,才将有关失独家庭予以重点扶助一项写进立法。
成效 乡村建设焕生机弱势群体有帮手
因为有了省级层面的法治指引,在琼海龙寿洋,文昌葫芦村,万宁文通村等处处呈现出经规划改造后的美丽乡村所焕发的勃勃生机;随着今年《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的修订,更多社会弱势群体被纳入了法援保障范围。
“规划的指导,政府的投入,企业的扶持,便文村会有今天的新貌并非偶然。”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运乡便文村,村委会主任王业才每天电话不断,与之联络的都是预约要来村里观光乡村“小别墅”、体验农家乐的城里人。而就在几年前,这里还只是鹦哥岭脚下一个四处散落土坯房的黎家寨子。
2013年,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颁布施行,指导各地市县政府综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历史文化、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推进特色风情小镇、村镇新型社区、文明生态村镇和特色旅游村镇建设。琼中采取了“政府+银行+企业+农户”模式,按照每户104平方米的建设标准,便文村对全村34户民房进行改造。住上了新居的村民,又开始依托当地资源发展乡村度假游。
因为有了省级层面的法治指引,在琼海龙寿洋,文昌葫芦村,万宁文通村、竹埇村等处处呈现着经规划改造后的美丽乡村所焕发的勃勃生机。
除了社会生活环境发生的显著改变外,立法带来的深刻变化还体现在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城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进入了规范有序的轨道,而执法面貌也发生了很大的好转。”海南师范大学教授冯春萍感叹说。
而与社会弱势群体紧密相关的《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自2009年公布实施和2014年完善修订后,更多受援对象被纳入了法援保障范围,省法援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海南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年均27.76%的速度增长,受援人数至今有6万余人,5年来挽回的损失或取得利益4.5亿元。
“立了法之后,怎样更严格地去依法、守法、执法,是全省教育系统审慎思考的问题。”省教育厅副厅长潘惠丽表示。《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自今年8月修订施行后,对师德师风及教育系统行政权力问题提出了明确法律界定,为此,省教育系统规范权力运行,先后组织修订、制定了《海南省教育厅工作规则》等26项工作制度,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原有事项从75项减至31项,精简率高达58%,全省3000多所各类学校全面推进依法办学,推进教育系统普法,参与师生高达82.4万人次。
故事点击
8小时借法援讨回50万
这个几乎不懂讲普通话的女人,带着三个孩子从广西连夜赶来,今后的生活将走向何方,韦美修欲哭无泪。然而,石材厂方负责人陈传胜同样痛苦难耐,这家倾尽了心力和钱财建起的厂子,其实才刚刚开始经营没多久,因工人惨遭横祸要承担的赔偿金额也让他猝不及防。
一边是因死亡而悲痛欲绝的家属亲朋,另一边是经济拮据的厂方负责人,双方一见面面对的更多是无奈,有关赔偿约定,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
“这是在今年5月《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修订实施后发生的一起典型案例。找到美兰区法援中心时,双方各执一词,谈判几乎走入了‘死胡同’。”海口市美兰区法律援助律师陈韦元回忆。
7月23日一早,韦美修在广西老家聘请的律师韦德立的协助下,找到了海口市美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能通过调解方式尽快解决赔偿事宜。
“新修订的海南省法援规定,扩大了对农民工等群体在民事、刑事案件上的法律援助范围,这起事件符合法援条件,我们立即启动了援助。”美兰区法援中心主任廖宝卫说。法援中心当场指派陈韦元律师和陈文杰副主任承办该案。就在这一天,从上午9时一直到下午5时,承办人现场组织双方调解,过程异常艰难。受害人家属提出赔偿70万元的要求,但厂方回应只有30万元的赔偿能力,双方一度争执不下。
在现场,承办人一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力维护受援人利益,另一方,又为帮助受援人能尽快拿到赔偿款返乡,避免诉讼之累,建议采取灵活的付款方式化解矛盾。经过8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双方终于作出了让步,达成折中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厂方共计赔偿受害人家属50万元,其中25万元在签订协议后2日内付清,10万元通过保险公司赔偿,15万元分期支付,3年内付清。
“韦女士如今已带着子女回到广西,海口美兰区法援中心为受援人争取到了50万元死亡赔偿金,依法保障了受援人一家老小今后的基本生活得以维系,让受援人感受到司法光芒,这也是韦德学家人要我代为转达的感谢。”广西受托律师韦德立说。
专家点读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褚晓路:
加快推进社会事业立法
多年来,海南秉持民生为本,对民生领域的法治建设尤为关注,在法治道路的探索中,在立法机制的创新上,也率先以民生领域的法律作为突破点,今年在出台《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过程中,省人大首次启动立法中评估,这也是契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其目的就在于提高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立法为民,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要求,下一阶段,为能够进一步提高海南省社会领域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省人大将主动地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保障、促进作用。
计划完成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法规的审议,以完善海南省社会保障体系;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规范中介组织、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城乡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管理、民办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也计划通过立法,加以规范和解决。
与此同时,我们要把修订有关法规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及时回应海南省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在不同时期的需求,实现相关立法的与时俱进,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使人民拥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记者 杜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