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三线一单”实施意见 划定150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6月22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日,海口印发《关于海口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全市国土空间按照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150个环境管控单元。这也是海南省内率先完成“三线一单”成果编制并发布《实施意见》的城市。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海口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50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是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含禁止类、限制类)、海洋保护区与禁止开发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江河源头高功能水体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等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海口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64个,其中陆域59个,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28.58%,海域5个,占全市近岸海域总面积的7.29%。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重要产业园区、重要港区、机场以及中心城区、大气扩散条件差的区域,现有和规划的工业或城镇建设用海区、港区、倾废区、排污混合区等开发利用强度较高海域,以及水动力条件较差、水质超标、生态破坏较重和存在重大风险源的海域。海口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66个,其中陆域56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9.93%,海域10个,占全市近岸海域总面积的13.85%。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它区域,叠加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海口划分一般管控单元20个,其中陆域1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1.49%;海域7个,占全市近岸海域总面积的78.86%。
其中,优先保护单元严格按照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等相关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空间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海口将在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的基础上,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方面明确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制定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和美兰区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差异化管理。”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公众或将在“椰城市民云”等APP上,查询海口市“三线一单”所确定环境管控单元及分区管控条件及相关成果,并作为海口市区域内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助推项目精准落地,为海口打造更为开放、便利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