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将全县划为118个环境管控单元 实施分类管控、差异化管理

22.06.2021  12:16

  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出台《“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全县划定为118个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

  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重要江河源头高功能水体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琼中共划定88个,面积合计2465.92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91.16%;重点管控单元包括重要产业园区以及城镇建设集中区域、现有和规划的工业区,琼中共划定20个,面积合计152.61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5.64%;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则属一般管控单元,琼中共划定10个,面积为86.64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3.2%。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针对不同类型单元,琼中将实施差异化管理,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

  其中,在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活动;在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空间布局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在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面源、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原标题:实施分类管控、差异化管理——琼中将全县划为118个环境管控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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