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海口残保金征收困局 部分单位收不抵支无力承担
海口网11月14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晶晶摄影报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政府性基金。海南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 南海明珠
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综字[1995]5号
国务院各部 残疾人联合会
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综字[1995]5号
国务院各部 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