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陵水清水湾景湖产权度假区一期项目(A09-2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03.11.2014  20:33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陵水清水湾景湖产权度假区一期项目(A09-2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陵水清水湾景湖产权度假区一期项目(A09-2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11月3日—— 2014年11月1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陵水清水湾景湖产权度假区一期项目(A09-2地块)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南雅恒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陵水县清水湾旅游度假区内

建设内容和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246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0742.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55栋低层住宅(2—3层)、21栋高层住宅(29层)、12栋商业铺面(2层)、会所及配套绿化、停车场等设施。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23万元,占总投资的38.3%。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3年12月竣工,2014年4月投入试运营。

验收监测单位:五指山市环境资源监测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陵水清水湾景湖产权度假区一期项目(A09-2地块)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审字〔2011〕63号)的要求,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项目区域的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绿化及景观用水;配置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收集后转运处置;合理布设备用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消声、吸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发电机烟气净化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因地制宜地选取合适树种进行绿化,保持景观优美。

三、验收监测结果

陵水清水湾景湖产权度假区一期项目(A09-2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环境质量情况: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版)一级标准;项目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一类标准;项目周边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

(二)污水监测结果:生活污水达到清水湾旅游度假中心3#污水处理站的入网标准。

(三)固体废物情况调查:项目设置了垃圾分类收集箱,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实行日产日清。

(四)生态环境影响调查与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序地进行了大面积的生态绿化建设,合理配置植被结构,并以本土植物为主。项目区域园林绿化植物品种共有30种,绿化面积228238.4平方米,绿化率为43.5%。目前,项目区域生态环境逐渐得到恢复。

(五)环境管理检查情况: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订了一系列环保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