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时间为6月7日-9日 录取分6批次进行

20.05.2015  11:36

  高考临近,省教育厅昨日正式下发《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办法》明确,我省今年高考时间为6月7日至9日。据了解,与往年相比,今年我省高考无论考试时间、科目设置、志愿填报还是录取规则都没有明显变化,唯一不同的是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志愿填报时间较去年推迟了1至2天,整个高招录取的时间也较去年延长2天。

   关键词 高考时间

   全国统考定于6月7日至9日进行

  根据《办法》,参加我省今年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须参加我省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保送生,以及录取到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外语小语种专业、职教师资专业等单独招生的考生,不需要参加全国统考。已被我省高职院校“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统考。

  我省实行“3+3”的高考科目设置,其中,报考文史类和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文)、英语(含听力)、政治、历史、地理;报考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理)、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全国统考定于6月7日至9日进行。考试时间具体如下:6月7日上午9:00-11:30考语文,下午3:00-5:00考数学;6月8日上午9:00-10:30考政治/物理,下午3:00-5:00考英语;6月9日上午9:00-10:30考历史/化学,下午3:00-4:30考地理/生物。

   关键词 面试体检

   公安、司法类院校7月1日面试

  我省全国统考的各学科答卷的评阅实行网上评卷的方式,评卷点设在海南师范大学。评卷结束后,全国统考科目成绩以单科标准分和综合标准分的形式公布。基础会考各科考试成绩不进行标准分数转换,按各科卷面成绩之和的10%公布。体育、艺术类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的实际获得分数公布。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报考卡》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的成绩。

  填报军队(含国防生)、公安、司法等需要进行面试的高等学校志愿且投档成绩达到报考学校面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公安、司法类院校的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面试点设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面试时间为今年7月1日。军队院校的军检工作由省军区负责,时间为7月2日至3日,省军区将通过省考试局网站向考生公布面试和体检工作的地点、日程安排、工作程序、标准条件和结果结论等信息。

   关键词 填报时间

   本科提前批6月28日报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填报为6月28日8:00至17:30,其中本科第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艺术类本科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填志愿时间为7月7日8:00至8日17:30;本科第二批填志愿时间为7月21日8:00至22日17:30;本科第三批填志愿时间为7月31日8:00至8月1日17:30;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填志愿时间为8月10日8:00至12日17:30。

  《办法》明确,考生要按本人报名时选报的报考科类填报该科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有资格报考预科班的考生,可填本科类肯预科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填报预科志愿。

  体育类考生既可在各批次填报体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也可兼报理工类招生学校和专业。艺术类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中,如填报艺术类招生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填文史类招生学校和专业;如填报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则不能再填报艺术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艺术类的考生如在本科提前批或专科提前批未被录取,则可以填报其它批次文史类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关键词 特殊要求

   部分院校和专业对考生年龄等有特殊要求

  部分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要填报这些学校和专业,须符合规定的条件:报考体育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不能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5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未婚。

   关键词 录取时间

   自7月10日起开始至8月22日结束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6个批次进行,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22日结束,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本科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2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学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13日;需面试的公安类专科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3日。

  本科第一批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19日,其中,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学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19日。本科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26日至29日;本科第三批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8日;专科提前批录取时间为8月14日至16日;高职专科批录取时间为8月18日至22日。

  在录取时,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成绩为高考综合标准分、基础会考成绩的10%和享受政策照顾加分分值之和。艺术类非“校考”考生投档成绩为,在本人的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的前提下,分别以考生的美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等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投档成绩。

  5月18日,海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县教育局在高考即将到来之际,深入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和“打击替考作弊”等四项专项行动,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省教育厅要求,要严密排查考试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考试舞弊行为,重点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考试公平和考场秩序,确保考试工作安全。

  要加强考点周边、考生集中食宿地的安全保卫以及卫生防疫工作,努力创建和谐温馨的考试环境。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完善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能力。

  在招生方面,省考试局、各高校和各市县教育局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要严格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等类型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和公示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使好政策真正惠及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

  同时,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录取。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的原则,完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环节的工作职责,确保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对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人员,按照规定,将实行相应行政和纪律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经教育部核准计划,擅自招收、未经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等违规录取的考生,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调查核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