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行长助友人诈骗1.6亿余元 庭审时称遵天意
美女行长遵循“天意”
帮助“兄长”诈骗1.6亿余元
银行行长,容貌姣好,能力人品有口皆碑,人称“美女行长”的陈某某几乎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却为了一位以兄妹相称的“朋友”铤而走险,以行长身份帮助“兄长”骗取巨额借款,而理由竟是遵循“天意”。今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集资诈骗案。被告席上,“美女行长”陈某某及其“兄长”曾某某等八人同时出庭受审。
“兄长”骗得2.4亿元,其中美女行长参与骗取1.6亿元
陈某某在事发前曾是国有银行绍兴某支行行长,与人称“曾八哥”的曾某某私交甚好,以兄妹相称,但就是这个“兄长”却让她泥足深陷。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八哥”曾某某曾经先后注册成立并控制经营管理多家公司,后因盲目投资等原因致经营管理不善,欠下巨额债务无法偿还。2010年 9月至2014年5月,“八哥”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仍以银行转贷、投资需要资金为名,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自己出面或要求被告人陈某某等人为其骗取他人借款。而陈某某则明知“八哥”负有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仍以自己支行行长的身份出面或作担保,以为其他客户转贷为名,帮助“八哥”骗取借款。短短四年间,借款如滚雪球般积重难返,“八哥”等人先后骗取47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62550.1万元,除以还本付息的方式支付人民币37626.0032万元外,实际骗得人民币24924.0968万元。其中,陈某某参与骗得人民币16159.3万元。骗得资金用于偿还曾某某债务及支付高利息等。
此外,起诉书上还指控,曾某某因负有巨额债务无法偿还,遂与陈某某、魏某商谋伪造企业及个人身份证资料骗取他人借款,骗得1120万余元;曾某某为弥补资金缺口,虚构贴现承兑汇票赚取手续费的事实,骗得某企业票面金额为400万元的承兑汇票,获取资金人民币338.6万元。
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个子不高、看上去长相敦实的曾某某,操着一口带川音的普通话。他祖籍四川,来柯桥经商已经20余年,他只承认自己借钱,但不认为自己构成诈骗,“我平时不喝不赌,只是借钱,不能算是诈骗。”并坚称自己没有想过不还,而且有能力还钱。理由是他在宁波市中心有多间商铺、别墅、排屋,价值将近3个亿,其他还有包括化工厂、二手车交易市场、煤矿等在内的多个产业。但是对于这些公司和资产的实际状况,其却语焉不详,而化工厂、煤矿等则还没有盈利。尤其是号称3个亿的房地产,他承认其实只投入了2000多万,而3个亿的市值只是自己估算的。
曾得“高人”指点要“无怨无悔的帮助”
随后出庭的美女行长陈某某站在被告人席上,一袭黑衣、中等身材,虽然已过不惑之年,但仍然容貌端秀。言谈间可以看出其思路清晰,语音抑扬顿挫,情感充沛。当庭陈述环节一开始,法庭问其对所指控的罪名和事实有无异议,陈某某便立即表示:“有意见,非常有意见!”在她看来,她与“曾八哥”的关系是“优秀企业家和银行行长的关系”,“在我的主观意识里,他(曾八哥)是我从事银行工作生涯以来遇到过的最优秀的、最好最好的企业家,我在帮一名优秀企业家渡过短期的资金困难。”
陈某某与“曾八哥”的结识要追溯到多年前,陈某某与“曾八哥”手下的主办会计顾某某是十多年的“小姐妹”,按陈某某的话说,“比亲姐妹还要亲”。通过这层关系结识了曾某某之后,2002年前后,“曾八哥”还在陈某某的支行贷了一笔款,在这个过程中,陈某某了解到““曾八哥”名下有8、9亿元资产。而且“在他身上看不到其他企业家的通病,他不赌博,也不去唱歌抱小姐,做事也是很认真,我感觉他像对妹妹一样对我,我是虔诚的佛教徒,他们夫妻二人还帮我一起做公益慈善事业,我对他们夫妻二人非常信任,像对自己的兄嫂一样,对他们完全没有设防。”所以两人的关系非常好,“好到就像自己的亲哥哥一样。”
仅仅是兄妹相称便不惜铤而走险违规转贷担保,而且未取任何好处?陈某某接下来的回答让人匪夷所思:“他(曾八哥)曾经带我去见过府山雷公殿的一位大师,还有九华山的、普陀山的,不止一位大师对我说过,‘你是上天派给曾的,你要无怨无悔的帮助曾,这是天意!’”此话一出,旁听席便一片议论声,但陈某某还在反复强调:“不止一个大师那么说!”
然而就是这位“兄长”,在2012年初左右,以转贷款为由,开始让陈某某帮其借款,后来他说因为担保企业有一笔银行坏账,要等这笔坏账处理好以后,银行才会放贷给他,所以他不能及时归还贷款,让陈某某继续帮他去借款。此后直到2014年案发,“曾八哥”以银行转贷、偿还前期债务、宁波房产需要资金等各种不同理由要求陈某某帮他借款,且不断给陈某某吃“定心丸”,他告诉陈某某,有个风险投资公司要给他投资一个多亿,马上会进来,宁波有2.5至2.8亿元的房产,一旦开盘很多人会争着买这些房子,让陈某某放心,并且拿出宁波房产的三证原件给她看。陈某某说自己曾经去宁波看过房子,但当时还没有开盘,楼盘全被围起来了没看成。
“房产证是什么时候才可以领你知道吗?”当法庭抛出这个常识性问题时,陈某某回答:“是开盘之后正式上市之后才可以领。”法庭继续追问:“刚才你回答公诉人辩护人的时候你说到宁波的房产没有开盘,他怎么会有房产证?”陈某某回答:“他们(指‘曾八哥’、顾某某及洪某某)三个人口气都是一致的,都说这是内部办出来的证。”陈某某的回答再次引起旁听席一片议论,作为银行行长,她表示自己的确在绍兴从未见过这类没有开盘就可以有房产证的先例,但是她坚称相信曾某某,也相信“多年的小姐妹不会欺骗我的”。
陈某某认为在2013年年底之前,她帮曾某某借款都是正常的长期的利息较低的,在2013年底到2014年初,开始都是利息较高的借款。在帮曾借款的时候,由于出借人要求出具借款方的全套资料,而一般同一家企业在短期内多次转贷不是正常现象,她还特地提醒曾某某“换一个平台”,用别的公司的名义借款,但对于曾某某伪造身份证和虚假信息的事情,她表示自己毫不知情。陈某某在庭上多次表示,至始至终,“我从来没想过他会还不上。”她甚至还就“曾八哥” 的偿还能力咨询过“大师”,“大师”表示很快曾的财源便会汇聚,陈某某更是吃了定心丸,但2014年5月,她和“曾八哥”便相继落网。
3 个亿房产子虚乌有 80万年薪请人专门“演戏”
曾某某号称自己在宁波斥资2000多万元投资房产,自己估算价值将近3个亿,事实究竟如何?这个问题成为今天庭审的焦点之一,但被指控诈骗曾某某2000多万资金让其买房的洪某某的供述则让“剧情”当庭逆转。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该案的被告人之一洪某某虚构可以通过关系低价购买宁波某地房产及投资宁波地铁三号线等事实,以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随后制造带领被害人到现场查看房产所在地段等假象,并以提供虚假承诺书、投资协议书、购房发票等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461余万元,以支付利息、定金等方式归还人民币200万元,实际骗得人民币3261余万元。而“曾八哥”正是被害人之一,2013年至2014年期间,曾被洪某某骗取共计人民币2184 万余元。
但身材瘦小、语带哭腔的洪某某则当庭指证,曾某某的2000多万资金早已抽回,据她所知,曾某某在宁波根本没有房产,所谓的商铺、别墅、排屋都是子虚乌有。据洪的表述,“曾八哥”的确曾经通过她买房产,也转账支付了2000余万元,但之后“曾八哥”又表示不买了,让洪某某现金提出这2000多万元,并分几次取走了。
虽然“曾八哥”在宁波没有房产,却偶尔会带人来宁波“看房子”,每次都会提前通知洪某某,并要求洪某某配合“演戏”,唱双簧营造出曾某某在宁波的确有巨额房产的假象,被告人陈某某也曾是“观众”之一。
洪某某为何要配合演戏呢?“他承诺过给我80万年薪,而且我自己也投入了600多万在他的新士化工厂里头。”80万年薪只为“演戏”?听到这个陈述,旁听席一片笑声,连辩护席上的律师都不由的苦笑摇头。
洪某某语带哭腔的表示截至案发,曾某某所承诺的80万年薪自己一分钱都没拿到,之前还一直盼望着曾某某所说的投资款一到,自己的年薪就能兑现。
截至发稿,该案还在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