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份财政收支情况

26.12.2016  17:02

10月份,全省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刘赐贵省长批示和毛超峰常务副省长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分解收入任务目标,省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分赴市县加大收入征管督查力度,10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

一、10月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10月,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4亿元,增长14.8%。其中,中央收入51.6亿元,增长20.1%;地方收入63.8亿元,增长10.8%。地方收入分结构看,税收收入51.4亿元,增长13.4%;非税收入12.5亿元,增长1.1%。地方收入分级次看,省本级收入22.9亿元,增长5.3%;市县级收入41亿元,增长15.1%。

10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亿元,下降10.6%。其中,省本级支出19亿元,下降11.9%;市县级支出62.4亿元,下降1.8%。

10月,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7.4亿元,增长5.0%。其中,省本级收入1.3亿元,下降48.3%;市县级收入16.1亿元,增长14.3%。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7.6亿元,增长0.1%。其中,省本级支出5.8亿元,增长174.5%;市县级支出11.8亿元,下降23.6%。

二、1-10月全省财政收支情况

1-10月,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7.3亿元,增长4.7%。其中,中央收入364.1亿元,增长0.8%;地方级收入543.2亿元,增长7.5%,比1-9月增幅提高0.4个百分点。地方收入分结构看,税收收入424.9亿元,增长5.4%;非税收入118.3亿元,增长15.9%。地方收入分级次看,省本级收入184.6亿元,增长9.0%;市县级收入358.6亿元,增长6.9%。

1-10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7.6亿元,增长13.6%,完成年度预算的74.7%。其中,省本级支出267.5亿元,增长21.0%,完成年度预算的71.2%;市县级支出780亿元,增长11.3%,完成年度预算的76.0%。

1-10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276.8亿元,增长30.3%,完成年度预算的80.2%。其中,省本级收入58.8亿元,增长48.0%;市县级收入218亿元,增长26.2%。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335.3亿元,增长23.0%,完成年度预算的68.8%。其中,省本级支出54.6亿元,增长51.4%,完成年度预算的67.9%;市县级支出280.7亿元,增长18.7%,完成年度预算的69.0%。

        三、10月财政收支主要特点

(一)全口径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止跌回升,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当月全省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4.8%,比9月提高了29个百分点,拉动累计增幅从1-9月的3.4%提高到4.7%。当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8%,增幅比9月提高23.5个百分点,拉动累计增幅从1-9月的7.1%提高到7.5%。

(二)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实现较大增长。 当月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增长13.4%,增幅比9月提高了21.4个百分点,税收增收占当月地方级收入增收贡献率为97.9%。当月仅城镇土地使用税(-38.7%)、房产税(-12.4%)、车船税(-90.7%)下降,其他税种均实现增长。一是 地方级国内增值税和营业税 合计收入14.7亿元,增收3.2亿元,增长27.5%。其中,四大营改增行业地方级增值税收入6.7亿元,增收1.2亿元,增长20.7%。二是 地方级企业所得税收入 11.9亿元,增收2亿元,增长20.4%,主要是房地产业、建筑业和石油炼化业贡献的企业所得税大幅增加。三是 个人所得税收入 1.5亿元,增收0.4亿元,增长32.1%,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增长拉动。四是 土地增值税收入 6.6亿元,增收2.6亿元,增长63.7%,主要是今年我省房地产销售增长带动预征收入增长,以及地税部门加强稽查查补和评估清算税款入库。五是 城市维护建设税 收入2.3亿元,增收0.5亿元,增长29.3%。六是 耕地占用税 印花税、契税、资源税收入 分别增长110.0%、91.9%、48.6%、19.3%,合计增收2亿元。

(三)非税收入 实现小幅增长。 当月全省地方非税收入增长1.1%,增幅比9月提高了24.2个百分点。主要增收项是专项收入(136.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7.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93.8%)、其他收入(35.2%)。其中专项收入增收3.1亿元,主要是当月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比去年同期多计提2.8亿元,以及教育费附加收入增收0.2亿元。减收项主要是罚没收入(-78.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8.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5.8%)、捐赠收入(-95.2%),合计减收5.3亿元,拉低了当月非税收入增幅。

(四)市县级 收入 实现增长 中部市县收入 全部下降 当月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亿元,增长15.1%,增幅比9月提高30.5个百分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增长11.6%、-17.1%、28.5%,海澄文地区增长14.2%,大三亚地区增长13.4%。当月增幅超过平均水平的市县有:三沙(830.9%,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同口径收入仅210万元)、乐东(139.4%)、昌江(60.4%)、儋州(59.7%)、文昌(23.7%)、琼海(23.1%)、洋浦(18.9%)等7个市县。当月收入下降的市县除万宁(-1.2%)外,均为中部市县,分别为五指山(-28.3%)、琼中(-22.2%)、保亭(-16.7%)、屯昌(-16.4%)、白沙(-8.7%)、定安(-3.0%)。

(五)全省 支出增幅下降,支出进度较慢。 当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亿元,下降10.6%,主要是交通运输支出(-59.8%)、教育支出(-27.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资源勘探信息(-45.6%)等重点支出科目支出降幅较大。受当月支出下降影响,1-10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9月的增长16.3%下滑到增长13.6%,完成年度预算的74.7%,比序时进度慢8.6个百分点。其中,教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等重点支出科目进度均低于70%,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等科目支出进度不到60%。分市县看,支出进度较慢的市县分别是洋浦(58.3%)、屯昌(60.3%)、定安(62.9%)、临高(66.8%)、文昌(71.1%)和乐东(71.7%),省本级支出进度仅为71.2%,比全省平均支出进度慢。

(六)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 实现小幅增长 当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增收0.8亿元,增长5.0%,主要增收项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收2.5亿元,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合计减收3亿元,拉低了当月基金收入增幅。全省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增长0.1%,其中城乡社区支出下降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