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联关于认真做好“一报三刊”2016年征订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洋浦工委妇工委、省总工会女职委、省农垦工会女职委:
《中国妇运》《中国妇女》《中国妇女报》均是由全国妇联主办,用以指导全国妇女工作的机关刊物,其宗旨是向社会宣传妇女,向妇女宣传社会,促进妇女进步、发展与解放,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传达全国妇联的工作任务、交流各地妇女工作的新鲜经验、探讨有关妇女发展和进步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展示中国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采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其他妇女刊物不可替代的作用。《东方女性》是由海南省妇联主管主办,坚持以发现东方女性之美,关注女性的幸福、时尚、消费生活为办刊理念,是一份多视角诠释女性内心、情感和提高女性素质、维护女性权益的女性杂志。
目前,海南“妇女之家”的作用正在有效发挥,为进一步提高“妇女之家”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用最快的速度和最有效的方法把全国妇联和省妇联的声音传递到最基层妇女群众之中,丰富基层妇女文化生活,建议各单位积极征订2016年《中国妇运》《中国妇女》《中国妇女报》和《东方女性》(以下简称“一报三刊”),希望征订量比去年略有提高,力求覆盖每一个“妇女之家”,使之成为“妇女之家”的必备读物。(征订指导数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价格
(一)《中国妇运》
每本订价3元,全年36元。凡全年一次集体订阅并集中汇款在10份及以上者折扣总订价的5%;30份及以上者折扣总订价的10%;50份及以上者折扣总订价的15%;80份及以上者折扣总订价的20%;300份及以上者折扣总订价的25%。
(二)《中国妇女》
分为《中国妇女》(上半月)和《中国妇女·法律帮助》(下半月),每本订价6元,全年144元。凡妇女组织征订全年杂志30本以上集中收阅的,每份奖励19元;凡订阅30份以上分散寄给读者的,每份奖励15元。奖励费可直接由刊款中扣除。
(三)《中国妇女报》
每份订价1元,全年240元。
(四)《东方女性》
每本订价6元,全年72元。凡到杂志社订阅,由杂志社邮寄到订户手中的单位,一年奖励5元/份。
二、订阅方式
(一)《中国妇运》
《中国妇运》订户请填写《<中国妇运>订阅明细表》(见附件2),从网上发至《中国妇运》发行室电子信箱即可直接订阅。不具备上网条件者亦可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订阅。订户如需开具税务发票,可在“备注”栏注明。发行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10-65103056。传真:010-65103055。
(二)《中国妇女》
《中国妇女》订户请填写《2016年<中国妇女>征订单》(见附件3),从网上发至《中国妇女》发行室电子信箱即可直接订阅。不具备上网条件者亦可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订阅。
发行室联系人:任雪静。电子邮箱:65126980@163.com。联系电话:010-65126980。传真:010-65125075。QQ:12105529。
(三)《中国妇女报》
《中国妇女报》订户在全省各地邮局均可订阅。发行室电话:010-57983246。
(四)《东方女性》
《东方女性》订户可将征订数量传真到《东方女性》杂志社订阅,需要邮寄发行的请附上订阅单位的详细地址、邮编、姓名。
发行室联系人:陈兴莲。联系电话:0898-66181061。邮箱:DFNX66181061@163.com。传真:0898-66181897。
三、汇款方式
(一)《中国妇运》
1.邮局汇款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
单位及收款人:全国妇联《中国妇运》发行室
邮编:100005
2.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北京市工商银行东四南支行
帐号:0200001009089126141
行号:102100000101
户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妇运》编辑部
注:从银行汇款的订户如果用个人账户汇款,请务必要求银行在汇款单上注明订户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避免因无法确认汇款单位而不能及时录入数据库给订户带来损失。
(二)《中国妇女》
1.邮局汇款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史家胡同甲24号
单位及收款人:《中国妇女》杂志社发行部
邮编:100010
2.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四南支行
帐号:0200001009014416632
户名:中国妇女杂志社
注:从银行汇款的订户如果用个人账户汇款,请务必要求银行在汇款单上注明订户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避免因无法确认汇款单位而不能及时录入数据库给订户带来损失。
(三)《中国妇女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03号
邮编:100009
(四)《东方女性》
1.邮局汇款
地址:海口市海甸四东路大成别墅F3-102室
单位及收款人:海南《东方女性》杂志社
邮编:570208
2.银行汇款
具体信息请联系《东方女性》杂志社
注:从银行汇款的订户如果用个人账户汇款,请务必要求银行在汇款单上注明订户单位名称、电话号码,避免因无法确认汇款单位而不能及时录入数据库给订户带来损失。
四、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于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年订阅任务。
联系人:文晶;
联系电话:65347665。
附件:1. 2016年各级妇联报刊征订指导数
2. 《中国妇运》订阅明细表
海南省妇联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