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女士订车后欲退订 2万订金3个多月没要回
原标题: 海口一女士订车后欲退订
2万订金3个多月没要回
双方在协商。
去年9月份,覃女士交纳2万元订金预订一辆轿车,交纳订金后,覃女士当晚告知店方业务员要求“退订”,可是店方和覃女士在退订问题产生了纠纷。
覃女士介绍,去年9月19日,她来到直营店看车,业务员向她推荐一款轿车,2.0排量,声称当天订购可以享受车展优惠。
覃女士当即交纳了20000元订金和300元意向金,“意向金他们没有给我提供收据。”交纳订金后覃女士回家和家人商量,需要提供资金支持,可是家人反对她购买那辆车子,而她自己一个人又没有能力购买,当天晚上她便告知店方业务员退订。
“为了这事情,我来他们店至少有五次了,可是到现在还没有解决。”20日上午,覃女士再次来到该店索要订金。
覃女士认为,自己交纳订金后,当天晚上就向业务员提出退订要求,所以没有给店方造成直接的损失。对于合同违约的问题,她也愿意支付违约金,可是三个多月过去,双方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据了解,双方签订的“购车协议书”中第五条第二款有这样的内容“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按约定预计交车时间提车,或单方要求退订时,甲方有权不退还订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覃女士称,店方就是以这个条款内容一直拖着不给她退订金。她认为这样的条款是霸王条款。自己支付的是“订金”不是“定金”,对方理应退还她交纳的订金,对于违约问题,她也愿意按照总车款的3%进行支付。
当天,直营店销售经理邱成伟表示,他们承诺两天内,与集团老板联系后给覃女士答复。到时如果双方仍达不成一致意见,只能走法律程序解决。
另据龙华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介绍,19日他们曾到店里协调这件事情,让覃女士和店方负责人约好一个时间,到时再协商解决。店方承诺两天内会给覃女士一个答复。此外,当时他们还向店方说明了协议上的是订金,而不是定金,订金是可以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