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空调温度过低 称将加强管理

03.06.2014  10:22

      原标题:《空调不得低于26℃一些单位不当回事》后续

      龙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加强对空调管理

    28日,本报报道了我省一些政府单位、商场、超市违反有关规定,将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低于26℃的情况,引起个别单位领导重视。海口市龙华区办证中心周主任表示,将按有关规定,加强对二楼办证大厅4部柜式空调的管理,做到节能省电,并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2007年,我省根据国务院有关通知要求,下发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

      27日上午,记者走访龙华区办证中心二楼大厅时发现,4部柜式空调温度最低为17℃,最高为22℃,均低于26℃。对此,龙华区办证中心周主任解释,单位一直重视节能环保,但由于与中央空调不同,二楼大厅4部柜式空调均为开放式,不排除有前来办事的群众将空调温度调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