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哥岭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开审第一案

19.07.2017  12:12

鹦哥岭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开审第一案   

村民非法上山狩猎获刑   

本报牙叉7月18日电  (记者刘笑非  通讯员罗凤灵)今日上午,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开审首起环境资源案件。这也是海南省二中院自去年9月26日在鹦哥岭、霸王岭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以来的首次开庭。

2017年1月18日,五指山市毛阳镇村民王某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持由射钉枪非法改装的枪型物品及射钉弹、铁砂,邀朋友进入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布置铁夹、开枪狩猎,于20日下山时被护林员发现,狩猎工具及相关物品被扣押,两人被移交鹦哥岭保护区森林公安局处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以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狩猎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海南省二中院合议庭认为,王某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和非法狩猎罪。但鉴于王某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了非法制造枪支罪行,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非法狩猎行为,同时王某犯罪情节较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并有悔罪表现,合议庭遂依法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王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近年来,海南省二中院开展了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在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时实行“三合一”审理模式;在鹦哥岭、霸王岭设立2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东方、临高、乐东、昌江设4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目前还在积极筹建尖峰岭环境资源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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