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狠抓鲜活农产品直销 配送体系项目申报本月底截止
原标题:我省狠抓鲜活农产品直销
2014年配送体系项目申报本月底截止
昨日,商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减少果蔬流通环节,推进我省肉品流通体制升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决定2014年继续在重点市县支持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配送体系建设,并将肉类品牌配送中心和直销店建设纳入该体系。
将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模式
支持大中型鲜活农产品经营企业依托稳定的生产货源,建设直销配送中心或直营连锁销售门店,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模式,形成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体与电商相联的直销配送体系和网络。重点支持蔬菜类配送中心及直营连锁门店,畜禽肉类品牌配送中心及直营连锁门店以及肉菜类综合配送中心及直营连锁门店。
支持承建企业建设直销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包括物流管理系统,实现入库管理、库存管理、出货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与直销终端门店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时互联互通;包括流通追溯系统,实现配送果菜的流通可追溯功能。支持有条件的配送中心开发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网上选货、电子订单(电话订单)、配送上门、电子结算等功能。支持企业建设检验检测室,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形成常态化的检测制度。对验收合格的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和检验检测系统分别给予5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奖补。
50平米以上门店奖补12万
支持承建企业建设果蔬配送预冷冷库、肉类冷藏周转库、肉类冷冻库及终端门店周转小冷库。对库容达到30吨以上的冷链系统,按照不高于1200元/吨,且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标准予以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支持承建企业建设果蔬、肉类集散配送区域,建设果蔬分拣、分级、清洗、包装初加工车间或肉类分割车间,配备相应的搬运、称重、分拣、包装等设备。按照不高于300元/平米,且不超过实际投资额40%的标准予以财政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支持承建企业依托稳定的生产货源,建设直营连锁终端门店系统,要求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装修、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门店中生鲜农产品的实际销售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0%。门店面积15平米以上、30平米以下的,每个门店奖补5万元;30平米以上、不超过50平米的,每个门店奖补10万元;50平米以上的,每个门店奖补12万元。非承建企业自建和统一经营管理,而是仅具有配送关系的加盟店不在本次支持范围。
承建企业须具备资质条件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具备如下申报条件:
一是有经营鲜活农产品流通的经验,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有稳定的货源渠道及产品直供销售网络,能够有效实行产销对接或连锁经营,能对肉菜等产品进行分类、整理、运输及检测,保障产品质量。其中申报建设肉类配送中心的企业应是产供销一体的肉类经营企业或者取得自主品牌的肉类销售公司。
二是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年配送蔬菜水果或肉类1000吨以上,以菜、果、肉、禽等农副食品为主营项目,所经营的农产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质量安全标准。
各市县于2013年8月3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分别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记者臧会彬)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