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商户续租却遭遇高额造价费 租户称为商场改造费

03.03.2015  16:06

      原标题:商户想续租商铺得交高额造价费

      “我想跟他们续租,可他们居然让我们交造价费,算下来得交100多万元,太过分了吧。”3月2日,海口美兰兴隆服装商场内的商户敖先生向记者反映了他们在跟商场续租中遇到的一件烦心事。

      敖先生介绍,他们家经营一家童装店已经20年,之前店铺一直是开在得胜沙路。2003年,文明中路万银大厦的海口美兰兴隆服装商场承包商找到了他,说商场有空缺铺位,可以便宜租给他,让他到万银大厦做生意。

      考虑到对方给了优惠价,愿意租100平方米的铺面给他,而只收65平方米的钱,所以当时敖先生签下了五年的承租合同。敖先生说,2008年租期要满时,商场承包商就开口跟他们要15万元的“造价费”。“我是租房又不是买房,交什么造价费?”敖先生说,当时他们虽然认为莫名其妙,但想到好不容易培养了很多老客户,为了和气生财,一次性解决续租的问题,敖先生当时只好“老实”交了这笔钱。

      现在眼看合同又快要到期了,承包商又再一次要求交造价费,而这一次的数目可是着实让他傻了眼。

      “他们让我们一次性补齐10年剩余35平米的造价费,每平米3800元,这样算下来要100多万。”敖先生说,之前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上都没有要交造价费这一说,现在承包商又一而再地让他交造价费,而且还如此巨额,他们无法接受。如果最后他们不再续租了,希望之前缴纳的那笔15万元“造价费”能够退还回来。

      商场承包商许某解释称,这笔造价费实际上是商场的改造费。由于商场存在消防隐患,改造费用需要所有商户一起分担。他们让敖先生交的只是38万元,接受不了可以不租,但之前交的钱不会退还。

      律师说法

      针对商场要求商户敖先生缴纳造价费一事,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的李君律师表示,商场向租户收取的所谓“造价费”,如果没有法律依据或者合同的依据,收取这样的费用就是一种不当得利的收费行为。“在经营困难时期,租户已经缴纳了一笔巨额费用,参与了共同的经营,如果不租了,之前交的这笔费用就要退还给租户。”李律师表示,双方如果协调不了,建议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