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31.05.2016  07:37

琼继教办函〔2016〕29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6年5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 2016-03-01-038(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5月14日14:00-20:00在金莲花荷泰海景大酒店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89号),5月15-17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心内科廖玉华教授,华中科技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心内科黄凯教授,广东省人民医院心内科陈鲁原教授,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吴明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马建林教授、苏哲坦教授,海口市人民医院陆士娟教授,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李天发教授等。

五、培训内容

(一)高血压治疗的新进展及高血压疫苗

(二)炎症反应和高血压;

(三)高血压和房颤;

(四)高血压合并高血脂的治疗进展;

(五)H型高血压发病机制及其防治进展;

(六)继发性高血压药物治疗;

(七)高血压合并脑卒中的降压治疗以及药物选择药物研究概况;

(八)中国心血管疾病患病率调查研究;

(九)高血压病例查房分析;

(十)冠心病与动脉粥样硬化学组培训会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5月12日前将《“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心内科王圣主任,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13876010801。

 

附件:“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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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血压及其相关疾病的防治进展

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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