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准考证要由班主任保管吗?
2014年高考还有几天开考,各地都已开始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发放准考证就是其中一项。笔者在多地多所学校讲座时了解到,不少学校都规定,准考证要由班主任保管,到6月7日开考时在考场发给学生。
这似乎已是一条不成文的“高考规定”。对于这条规定,很多班主任感到“压力山大”,十分无奈:担心准考证弄丢了,到时影响学生高考。有的学校也想取消这种做法,但又担心万一学生把准考证弄丢了——这几年高考,时常传出考前学生准考证弄丢、忘在家里等消息——还是放在班主任这里踏实一些。所谓“站好最后一班岗”。
这其实是一种高考病态。单从安全角度说,把准考证放在班主任处,安全系数绝对没有放在学生处高,一名学生把准考证弄丢,只会影响这名学生的考试,而如果班主任把准考证弄丢了,影响的就不是一个学生,而是一个班的学生。班主任要是把准考证弄丢了,后果不堪设想。记得前年有媒体报道,湖北宜昌宜都市一名女教师提着659份高考准考证,从学校本部送往高三年级所在地的途中,遭一名男子抢劫,她在头部被人用钝器击破、鲜血直淌的情况下,忍痛护住了所有的准考证,自己的钱包却被抢走。这则报道展示的是教师的光辉形象,却也提醒准考证由老师集中保管的风险。
人们常说,高考是人生的一次“大考”,是高中学生的“成人礼”,既然如此,学生就应该承担成人的责任,如果连自己的准考证都不能保管好,而需要老师代管,这样的学生能算得上成人吗?这种把学生本应该承担的责任推给老师的做法,并不利于学生责任心的培养,也是教师不堪承受之重。
我国学生的自主管理、自立意识普遍较弱,与这种事无巨细都由老师、家长包办代替有关,学生只负责一件事,就是学习考试,其他的事都由老师、家长操办。也正是由于如此,高考变得十分畸形,整个社会都会在这个时间段表示对学生的“关爱”,但其实,很多由学校、老师、家长和社会机构送上的“关爱”,是对学生自主意识、自立能力的“弱化”和伤害。
这就无怪乎近年来大家接连发出对大学新生缺乏独立自主意识和能力的感慨,每年大学新生报到,围着新生是一大堆亲属,以至于有大学建立“物理隔离区”,要把送新生的父母和新生隔离开来,让新生自己完成报到手续。而这之后的大学生活中,学生缺乏独立自主意识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包括迷失方向、失去学习动力、不能管理好自己的课余时间、浑浑噩噩度日等,严重影响大学学习生活质量。这种情况持续发展下去,就成了到大学毕业时,还有一些学生由父母带着去跑就业市场。调查显示,靠父辈关系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达到60%以上。
教育的基本价值,是把每个学生培养为自食其力的合格劳动者,为此,学校、家庭应该明确学生自己应当做的事,老师、父母把学生自己该做的事揽过来,实质增加了我国社会的教育焦虑——像保存准考证,根本不是老师的事,却要老师负责——也背离培养学生责任意识的教育初衷。
18岁的高中毕业生已经是成人了,要像对待成人来对待高中毕业生,不要把他们视为小孩。把高考生视为什么也不能做的小孩,这样的高考,有多大育人的价值?这值得全社会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