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设省政府质量奖 推动质量强省建设和供给侧改革
记者刘袭通讯员符丹丹
第二届中国质量奖颁奖大会3月29日在北京召开,此时,首届海南省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认处处长林诗光今天告诉记者:“海南首次设立海南省政府质量奖,是要树立质量标杆,引导更多的企业加强管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最终实现追求卓越的目标。”设立海南省政府质量奖将推动质量强省建设和供给侧改革,全面提升全省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大力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
海南将重奖获奖的企业、组织或个人,由省政府表彰奖励,颁发证书,一次性奖励获海南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100万元,奖励获海南省政府质量奖特别奖的企业、组织或个人100万元,奖励获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10万元。获奖企业、组织或个人可在形象宣传中使用该称号,并注明获奖年份,但不得用于产品宣传。
质量奖3年孕育一朝推出
政府质量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对质量管理和自主创新方面取得杰出成绩的企业或组织的奖励,旨在促进所在地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改进经营绩效,强化和提高本国、本地区的产业竞争力。属发达国家通行做法,在我国也已广泛推行。
现在具体负责评奖事项的省质监局质认处调研员游光军告诉记者,海南省政府质量奖2013年开始孕育。2014年7月,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海南设立“海南省政府质量奖”。
坚持鼓励创新宁缺毋滥
2013年2月省质监局成立《海南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起草小组后,组织相关人员到安徽、福建等省(区)设立政府质量奖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收集广东、浙江等9省(区)及深圳市的政府质量奖相关资料。
林诗光说:“《办法》编制过程中,我们坚持政府质量奖必须以鼓励创新、鼓励进步、业绩为先、宁缺毋滥为评审原则,坚持把质量创新、质量进步、业绩突出作为评审的基本条件要求,坚持政府质量奖是企业、组织进步奖。”
海南省政府质量奖和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处于省内领先地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政府质量奖特别奖授予对我省质量进步做出重大贡献的组织或个人。
每2年评选一届,政府质量奖和政府质量奖提名奖各不超过3个,政府质量奖特别奖不超过1个。林诗光说:“没有符合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在政府质量奖、提名奖之外设定特别奖,是我省设立政府质量奖的一个特色。”游光军说,主要考虑我省质量进步和技术创新的基础比较薄弱,为了积极推动我省质量进步,鼓励利用省外资源弥补我省力量不足,鼓励省内组织和个人大胆自主创新,对帮助我省质量水平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省外企业、组织和个人,以及对我省质量进步和技术创新做出重大贡献的省内组织和个人,以特别奖的形式给予奖励。
(本报海口3月3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