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全会首次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改革中一件划时代的大事。
种种迹象表明,这次全会把“依法治国”提到了中共执政以来前所未有的高度——关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
2012年的中共十八大已明确提出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要实现的法治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十八大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这次四中全会举行的时间点,距离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执政已近两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已启动实施近一年,要实现“法治中国”的目标时间表上余下的时间也就数年之多。
9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法治中国,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
舆论认为,中国当下,全面深化改革势在必行,依法治国更是刻不容缓。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保障。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更需要用制度为强势反腐护航,使其成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凝聚人心、深化改革的重要推手。
推进依法治国,亦将为面临下行压力与转型难题的中国经济带来新的红利。市场经济的有效有序运行,法治是基本条件。当前中国经济的诸多问题和深层次矛盾都与法治缺失有关。
这些都说明,中国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地渴望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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