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法院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度 首日立案15宗
【原标题】海口美兰法院5月1日起实行立案登记制度首日立案15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人民法院立案难的问题,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美兰法院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度,5月4日为正式实施的第一天。
为切实做好立案工作,进一步解决“立案难”问题,结合美兰法院实际,有效贯彻立案登记制,美兰法院要求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并成立了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有:一是在美兰法院本部,将民一、民二、刑事、执行、行政等分散窗口变为统一窗口,统一设立4个立案窗口,集中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案件,统一登记立案。二是由一名资深法官担任立案指导小组组长,负责对立案窗口进行指导。三是改革告知制度,由口头告知改变为书面一次性告知,避免在立案阶段,需要当事人或代理人往返的次数过多。四是改革过去对立案受理的控制过于严格、过分谨慎,诉讼门槛过高或开门太窄的做法。五是严格执行立案标准。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六是加强重大、敏感、新类型案件以及集团案件、系列案件的报告制,及时报告情况。七是在5月1日前对窗口立案登记人员全部进行培训。
5月4日当天美兰法院共立案15宗。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司法的人权保障,降低涉法涉诉信访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美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鑫要求美兰法院各业务庭主要负责人要把做好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万无一失。并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的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