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首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
“我接受任命,向宪法宣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依法履职,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法治海南而努力奋斗。”
主席台前,面朝国徽,左手握《宪法》于胸前,右手举拳,丁式江、邓小刚、王振雄3位宣誓人神情肃穆,声音洪亮。今天(26日)上午,在庄严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会上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宪法宣誓仪式,3位被任命同志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手中领过任命书后,向宪法郑重宣誓。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度开启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的一种承载方式,以庄严的仪式,向全社会宣告对法治的忠诚。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精神,海南省人大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起草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暂行办法》,并经主任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审议。“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副厅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命现场宣誓就职,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这一举措今后也将常态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表示。
现场宣誓后,省住建厅厅长丁式江的感受是,“心灵上的一次震撼,精神上受到的一次洗礼”;而省生态环保厅厅长邓小刚则用“神圣”和“责任”两词表达心情,“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忠于宪法是每一位国家公职人员应尽的职责,通过宪法就职宣誓,既激发了我们的工作热情,也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据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处在探索阶段,此次宣誓仪式是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的一次创新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