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起,定安商场、各类餐饮店、酒店、理发店等可适度开放
2月29日,定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恢复生产经营负面清单,明确按照分区分级科学防控管理。
通告明确,文体娱乐、休闲、室内健身、社会培训机构等4类生产经营主体暂不能开放。商场、餐饮、住宿、理发店、出租屋、旅游业以及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等7类生产经营主体可适度开放。正常生产经营和适度开放的生产经营主体,均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健康一码通管理,严格落实“戴口罩、量体温、个人登记”等防疫管控措施。
附:具体清单
(一)暂不能开放的生产经营主体
1、网吧、酒吧、歌舞厅、影剧院、游戏厅、KTV、茶艺馆、老爸茶店、电影院、桌球厅等文体娱乐经营主体。
2、足浴、美容、理疗等休闲经营主体。
3、室内健身场所,包括健身房、羽毛球馆、乒乓球馆、舞蹈室、瑜伽馆、跆拳道馆等经营主体。
4、教育培训机构、就业培训机构等社会培训经营主体。
(二)适度开放的生产经营主体
1、商场。可根据群众消费需要弹性设置营业区域,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营业状态,严禁开展促销、娱乐、聚餐等容易引起人员聚集的活动。
2、各类餐饮店。实行“不进店、无接触”消费服务,采取店外打包、“开门不进店”或送餐上门等“无接触”方式经营,严禁顾客在店内就餐。
3、酒店、宾馆。在疫情期间严禁接待会议、培训、聚会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4、理发店。采取预约的方式提供理发服务,暂停烫染、护理、设计、美发等项目。
5、出租屋。租赁业主必须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租客要在第一时间登录“海南健康一码通系统”登记个人健康信息,并每日打卡报告健康情况。
6、旅游业。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旅游景区可对外营业,其他旅游配套服务可正常开业营业。
7、农家乐等以餐饮为主的旅游经营主体可对外开放,但须做好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
(三)正常生产经营的主体
1、工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工厂复工复产,不得以备案或审批为由影响工厂复工复产。工厂要为员工配备口罩、消毒液、酒精等消毒防护用品,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生产顺利进行。食堂实行分餐制或配送服务,禁止聚集性用餐。
2、农贸市场、超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农贸市场、超市经营者要佩戴口罩,摊位之间保持安全距离,引导顾客尽可能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付款。
3、除暂不能开放的生产经营主体和适度开放的生产经营主体外的其他行业主体。可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主选择复产复工时间,鼓励采取弹性方式生产营业。
相关要求
(一)全面推行健康码。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健康一码通推广工作,实行“绿、黄、红”三色健康码管理。暂不开放的经营主体,也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二)正常生产经营和适度开放的生产经营主体,均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严格落实“戴口罩、量体温、个人登记”等防疫管控措施。做好经营场所每天两次的消杀消毒,尽可能采取“开门不进店”和“无接触式”消费服务。
(三)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各种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四)县指挥部将加大督查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经营主体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
(五)本清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清单事项将根据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