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举报桶装饮用水制假售假最高奖50万元

20.10.2015  00:23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整治桶装饮用水质量的公告

  (2015年第10号)

  针对海南省桶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率高的问题,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去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专家制定了《瓶桶装饮用水生产操作规范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并对企业进行培训,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清单》内容自查自纠,整改完成后由市县食药监局检查验收。

  2015年8月,省食药监局对全省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落实《清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仍有少数企业不符合要求,已责令这些企业限期整改。经过持续整治,海南省桶装饮用水抽检不合格率已大幅度降低。为了做到市场上销售的桶装饮用水100%合格,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特公告如下:

  一、海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检查和抽检频次,做到定期抽检全覆盖,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将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罚,并公布合格和不合格企业名单。

  二、未完成整改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继续认真对照《清单》所列的“必须做到的事项”和“禁止做的事项”,抓紧按照要求于2015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辖区市县食药监局。整改验收未通过的企业,不得对外销售不合格桶装饮用水。

  三、现将已达到《清单》要求,2015年5-6月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四、所有经营企业不得购进、销售不合格桶装饮用水。

  五、请广大消费者购买产品质量合格的桶装饮用水。

  六、欢迎公众积极参与监督。一旦发现不合格企业生产销售桶装饮用水或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2331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特此公告。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