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安办:饮用久煮火锅汤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原标题:海南省食安办:饮用久煮火锅汤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冬季是各种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为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12月19日,海南省食安办发布2014年第17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火锅是冬季受欢迎的餐饮方式,火锅食品品种较多,其中以海鲜、畜禽肉为多,但火锅原料若未经妥善处理和彻底煮熟,各种致病源便会导致疾病。在此,提醒市民吃火锅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谨防火锅底料使用掺有色素的假辣椒面;涮羊肉、牛肉等要“涮”足时间,切勿贪鲜而未煮熟透就食用,避免感染疾病;不要将熟食品与生食品混放,要分开使用两套筷子和餐具;不要暴饮暴食,不宜食用大量肉、海鲜;食物不宜过于辣、麻、烫;吃海鲜时不宜饮酒;高尿酸血症和有痛风病史的患者尽量不要食用火锅;不要喝火锅汤,久煮的火锅汤里往往积累了大量的硝酸盐,饮用会有食品安全隐患。
随着元旦、春节的临近,将迎来两个节日食品消费高峰,广大市民要把好食品购买关: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不在无证流动摊贩处购买食品;购买食品时,要进行色、香、味感官检查,不买已变质或可疑变质食品;购买食品时,尽量索取并保留相关单据。购买的食品要按照食品包装标签或根据食品特点妥善保存,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外购的熟食要及时食用,剩余熟食要冷藏,食用前再加热处理;冰箱不是“保险箱”,要经常清除冰霜,保持冷藏温度;防止生与熟、水产品、畜禽与植物性食品的交叉污染。
消费者到饭店用餐,特别是举行各种宴席进行群体性聚餐时,应尽量选择卫生设施齐全、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等级达到A级或B级的餐饮单位消费,不要到防蝇、防尘、防鼠、餐具消毒等卫生设施不全,内外环境污秽不洁的餐饮单位用餐。一旦发生了食物中毒,应及时到附近医院就诊,不要自行乱服药,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保存可疑食品,以备检验。遇到可疑有害食品可拨打12331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