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食品农药残留将执行最严标准 农药经营可追溯
29.05.2014 13:28
本文来源: 海口网
海口网5月29日消息 (海口晚报记者 光明)省农业厅近日印发主要农产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的通知,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8月1日起实施。记者了解到,新标准基本覆盖了百姓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发布标准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扩大了食品农产品种类。新标准覆盖了蔬菜、水果、谷物、油料和油脂、糖料、饮料类、调味料、坚果、食用菌、哺乳动物肉类、蛋类、禽内脏和肉类等12大类作物或产品;二是覆盖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三是重点增加了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的限量标准;四是新标准基本与国际标准接轨。新发布的标准中,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限量标准的有1999项。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我省实际,该厅组织对蔬菜、水果、谷物等农产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值进行了归纳整理。同时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完善农药使用档案。各级农业部门确保农业技术规程及农药管理制度中关于农残限量值的规定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加强农药残留检测和农药市场监管,推动农药经营可追溯。
本文来源: 海口网29.05.2014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