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徽在风雨中闪烁:海口警方迎战台风"彩虹"

06.10.2015  15:13
  

风雨中执勤的海口警务人员

  风雨中执勤的海口警务人员

  风雨中执勤的海口警务人员

风雨中执勤的海口警务人员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10月4日电 10月3日至4日,台风“彩虹”来袭,海口警方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市委书记孙新阳、市长倪强和省、市三防指挥部的紧急部署精神,各级领导干部坚守一线,全体民警取消休假,坚持“从严从实”、“落细落小”,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迎战台风“彩虹”。共出动警力5000余人次参与防台抗台工作,协助转移群众3000余人,救助遇险群众100余人,交警全警上路24小时坚守路面疏导交通,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交通安全畅通。

  据了解,海口警方高度重视防御“彩虹”台风工作,10月3日上午,海口市公安局党委召开紧急会议,迅速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任指挥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侯亨浪和其他党委成员为副指挥长的指挥部,全面部署防御今年第22号台风“彩虹”工作,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坚守岗位全体民警放弃休假,并成立18支共1500人的抢险救援队伍,全力做好台风期间应急抢险救援、交通疏堵保畅、治安秩序维护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后,各分局支队及各科所队层层动员,全面发动,18支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迅速集结待命,广大基层民警迅速深入镇、街、社区、村庄配合转移救助群众。10月4日凌晨4时许,灵山镇国营南江机械厂部分职工及家属抱有侥幸心理,不愿撤出机械厂内的危楼,灵山派出所接报后,所长李胜国立即带领10余名民警冒雨出警,在现场配合灵山镇政府和居委会劝导村民撤离。200名村民、100多间房,民警挨个敲门做思想工作,经过3 个小时的劝说,最终将200余名危房内职工及家属全部转移到安全地方。10月3日22时至4日凌晨2时,海口美兰公安分局红岛边防派出所、海甸派出所、便衣大队共40余名警力,与海甸街道办一道,对停泊在海甸溪内的徐闻籍、临高籍渔船上的200多名渔民连夜进行转移。截至10月4日凌晨,各分局派出所民警共配合转移群众3000余人。

  10月3日凌晨至4日上午,“彩虹”台风逐渐发力,并带有强风暴雨中,在风雨中哪里有群众遇险,哪里就有公安民警的身影。4日上午9时许,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巡逻至s81路段时,发现路边有一辆小轿车闪着应急灯停在路边,执勤民警立即主动上前询问情况,得知该车上坐着的是一家人,从山东来海南旅游,准备驾车前往机场,但不认识路,民警立即帮助指引道路,确保一家人顺利前往机场。

  道路通畅是城市的“生命线”,从10月3日晚上起,海口公安交警及协管员就一直在风雨中坚守路面,涌现出许多感人的事迹,台风“彩虹”风雨中的那一抹黄成了椰城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秀英辖区金福路积水点一辆小车不听指挥开进水里,交警连忙帮助驾驶员推车;琼山交警路面巡逻组加强琼州大道、红城湖路、龙昆南路等易积水路段巡逻,勇当“探路石”,实时关注路段交通通行情况;美兰大队交警在暴风雨中积极清理掉了道路上倒伏的树木,确保道路畅通;交警特勤大队在解放西路、玉沙北路等路段及时扶正被吹倒的交通护栏;交警龙华六中队的民警在龙华路积水路段安放积水测量标尺,在暴风雨中站在水里指挥车辆绕行或掉头避开积水路段;交警支队科技部门出动4个设备抢修组,巡检全市主要干道路口,排查信号及电子警察设备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道路交通设施的正常使用。

  台风带来的风雨导致市内海秀路、龙华路、海甸二东路、金福路等路段积水影响车辆通行,4日下午2点到6点,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和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侯亨浪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冒雨到路面上检查道路通行状况,查看全市各主要积水点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全市交通畅通。

  台风期间,海口警方还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控工作,加大巡逻密度和巡查力度,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扰乱、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实现了台风期间没有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治安灾害事件、没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没有发生重大交通警情,全市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交通安全畅通。(记者吉羽 通讯员张振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