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气象灾害预警新规解析 一级预警由省政府发布

17.07.2014  19:03

      “威马逊”正步步逼近海南,为了提醒公众防范“威马逊”,了解台风预警发布新规定,7月17日中午,海南省气象台蔡亲波台长,向公众解析《海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业务规定(暂行)》。

      据蔡亲波介绍,《海南省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业务规定(暂行)》新规定于2014年5月30日发布,6月1日起实施。较2013年的《海南省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相比,发布形式有所区别。

      蔡亲波台长表示,“就台风而言,以前我们根据台风的影响程度以‘消息—警报—紧急警报—警报—消息’的形式发布,新规定颁布后,二、三、四级气象灾害预警由气象部门负责发布,一级预警由海南省人民政府负责发布,以台风为例,分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的标准发布,一级为最高级别。未达到台风预警标准的,对海南省影响程度较轻的台风或热带低压,采用“台风消息”或“热带低压消息”发布其相关预报信息。

      蔡亲波台长提醒广大市民要及时做好台风“威马逊”防范措施:关好窗户,取下悬挂物,收起阳台上的东西,尤其是花盆等重物,加固室外易被吹动的物体。并准备好手电筒、收音机、食物、饮用水及常用药品等,以备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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