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停止实施7项行政审批事项
04.08.2014 11:39
本文来源: 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近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明确了在海南经济特区范围内,运用特区立法权停止实施24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涉及我厅的“区域性广播影视节目交流活动审核”、“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考古发掘单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的审批”、“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批准”、“博物馆藏品(不含一级藏品)取样方案审批”、“可录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审批”、“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刊期审批”等7个行政审批项目确定停止实施。此举是我厅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大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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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1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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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