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药事管理与质量安全控制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6〕 6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6年7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药事管理与质量安全控制培训班”【项目编号: 2016-13-04-047(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7月15日15:00-17:00在海南天佑大酒店报到(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239号),7月15-16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从事医院药学、临床药学及相关专业医务人员
四、讲授师资
广东省人民医院劳海燕主任药师、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叶丽卡主任药师、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伍俊妍主任药师、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李丽主任中药师、南京鼓楼医院葛卫红主任药师
五、培训内容
(一)常见用药安全问题的分析与防范;
(二)品管圈与药事管理质量持续改进;
(三)广东省超说明书用药分享;
(四)临床药师如何参与临床路径管理;
(五)医院药师与用药安全。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资料费及培训费。用餐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交通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5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7月1日前将《“药事管理与质量安全控制培训班”报名回执》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电话告知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药学部,以便准备资料。联系人:高宇芸,电话:66793439。
附件:“药事管理与质量安全控制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药事管理与质量安全控制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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