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强化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质量不合格不得拨付进度款
26.08.2014 15:52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我省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不合格
不得拨付进度款
海口市个别耕地开垦项目存在偷工减料、工程质量差、后续管护不到位等问题近日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我省有关方面的关注。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部门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质量监管,进一步落实项目责任人,采取专人驻点方式做好工程实施的现场协调督促与质量监管工作。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巡查力度,对不按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未同步提供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并强化对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的管理,细化项目实施期限、质量要求、款项拨付、结算等关键内容,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施工方、监理方一旦有违约行为,项目业主就必须及时按照合同条款进行违约处理,不得姑息纵容。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各市县发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施工或监理单位,要及时作出处理并报告省厅,通报全省,限制和取消其今后参与我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的资格。(记者侯小健通讯员尹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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