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台风灾难紧急医疗救援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1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1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台风灾难紧急医疗救援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5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25日14:30-17:30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20室培训科报到(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90号),11月26-29日在急救中心605教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医院急诊科、急救中心(站)相关管理及医护人员。
四、授课师资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主任孙文会/主任医师、中心副主任欧阳洁淼/主治医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副主任梁宁/副主任技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主任助理付杰/主治医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调度科科长徐梅玲/副主任护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急救科科长李丽萍/主管护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培训科副科长谢雯/护师、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急救科副科长吴淑虹/护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灾难救援现场管理;
(二)重大灾害事故现场医疗急救处置;
(三)群伤事故检伤分类;
(四)灾难事故信息收集及汇报;
(五)台风灾难救援特点;
(六)台风灾难后勤保障及应对;
(七)抗台风预案制订及要点;
(八)抗台风演练。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费每人2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回所在单位报销。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25日前将《“台风灾难紧急医疗救援培训班”报名回执》邮件或电话告知海口市120急救中心培训科李老师,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0898-36633819,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台风灾难紧急医疗救援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教育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台风灾难紧急医疗救援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 性 别 | 科室 | 职称 | 工作单位 | 联系 电话 | 电子邮箱 | 是否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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