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冠心病的康复与综合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3.09.2015  13:16

                                              琼继教办函〔2015〕9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10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冠心病的康复与综合管理”培训班【项目编号:  2015-03-01-033(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16日14:00-18:00在康年皇冠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地址:海口市海秀中路),17-19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董吁钢主任医师、梁崎副主任医师,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刘逐心主任医师,广东省人民医院郭兰主任医师,解放军301医院海南分院贾国栋、武彩娥主任医师,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伍贵福主任医师,海南省人民医院吴智勇、郑茵、李伟主任医师,曾敏副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应对心血管病流行:从疾病治疗到管理;

(二)探索中国心脏康复/二级预防模式;

(三)冠心病康复中国专家共识概要;

(四)心脏康复运动训练新进展;

(五)运动诱发心血管急症:预防、判断、处理;

(六)高龄心血管病患者的心脏康复;

(七)女性预防心脏病学指南解读;

(八)体外反搏的机理,适应症及注意事项进行分析;

(九)谈高危患者的降脂问题再讨论;

(十)运动训练实践;

(十一)血压与心脏康复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5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15日前将《“冠心病的康复与综合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保健中心三区郑茵主任,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68622917。

 

附件:“冠心病的康复与综合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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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心病的康复与综合管理”培训班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