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汽金盘项目-S2地块住宅小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公示

30.06.2014  12:34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海汽金盘项目-S2地块住宅小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海汽金盘项目-S2地块住宅小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6月30日—— 2014年7月9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海汽金盘项目-S2地块住宅小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口市金盘开发区北侧、金星路东侧

建设内容和投资:总用地面积265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75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8栋住宅建筑(地上23层,地下1层)、 2栋2层沿街商业网点,共建住宅1052套。项目总投资31800万元。鉴于项目入住率未达到75%,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预验收。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 2013年6月建成。

验收监测单位: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海汽金盘项目-S2地块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审字〔2011〕1号)的要求,落实了三级化粪池、垃圾临时存放点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并接入金星路市政雨、污水检查井,海口市水务局以海水务函[2013]989号同意项目城市排水竣工验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备用发电机房、水泵房等设在地下室,并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建设完成后,因地制宜进行绿化,保持景观优美。环保制度执行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良好。

三、预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海汽金盘项目-S2地块住宅小区项目环境保护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污水监测结果:生活污水出口废水除氨氮超标外,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BOD5、动植物油和总磷日均最大浓度符合海口市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要求。

(二)废气监测结果: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南界、西界、北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东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小区环境敏感点环境噪声昼夜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小区(金星路大道一侧建筑物室外)昼夜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4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结果: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暂存点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