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16个省重点项目中查出虚报工程造价共计2.06亿元

28.07.2014  23:41

【原标题】海南116个省重点项目中查出虚报工程造价2.06亿元

      7月28日公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显示,审计厅对去年重点民生资金进行审计发现,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10大事项全面完成,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超额完成任务,但也存在突出问题,如全省116个省重点项目中查出虚报工程造价2.0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资金未有效发挥效益,违规侵占应保障对象利益等。

      重点项目存在投资失控、虚报工程报价等问题

      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在作《报告》时介绍说,2013年,海南实现省级重点项目全覆盖,共开展116个项目,查出虚报工程造价2.06亿元、损失浪费0.63亿元、违规金额24.8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5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海南大力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仍存在五大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没有严格执行批准的项目概算。12个项目建设单位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决策失误等问题,建安工程均超概算10%以上,涉及金额4.31亿元。一些项目投资失控,如琼台师范桂林洋校区项目超概比率高达181%。

      二、工程结算弄虚作假,涉嫌骗取财政资金。116个项目中有101个项目通过虚增工程量等方式虚报工程造价,涉嫌骗取政府投资款2.06亿元,最高虚报率达50%。5个市县污水垃圾项目虚报工程造价共计9,501.18万元,最高虚报率达47.31%。

      三、勘察设计失误导致增加投资1.25亿元。屯昌至琼中高速公路、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项目存在设计勘探失实,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以及擅自变更施工材料,变更取土场等问题,导致政府投资损失或增加投资1.11亿元;东郊至龙楼旅游公路由于设计的取土场不符合实际情况,导致预算虚高1450.23万元。

      四、招投标弄虚作假。5个项目有围标串标违法行为,涉及金额3.68亿元;3个项目违规以概算招标、规避招标内部指定施工单位,涉及合同金额15.88亿元,三亚崖州中心渔港以概算招投标,涉及违规金额14.98亿元。

      五、合同签订和管理不合规。万宁石梅湾至大花角旅游公路桥梁工程、海口港马村中心港区工程,马村二期疏浚吹填工程等还存在违规转、分包现象,涉及合同金额1.11亿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违规侵占应保障对象利益等问题

      2013年,海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实际开工5.6万套,竣工5.23万套,分别完成任务的160%和124%。当年筹建建设资金33.53亿元,共8.19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和24.59万人受益,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果显著。但省审计厅在对海南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中发现,安居工程存在五大问题:一保障资金未有效发挥效益,4个市县1.63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闲置长达1年以上,三亚市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09亿元,使用率仅为22%;6个市县2.88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

      二、违规侵占应保障对象利益。13个市县177户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7个市县82户不再符合保障待遇的对象仍违规享受住房27套,并领取补贴20万元;三亚市、昌江县未及时足额发放1,694户保障对象住房补贴365万元;3个县1514套已建成住房空置未用超过一年;万宁市599套廉租住房被用于省市重点项目拆迁户临时安置。

      三、日常跟踪管理机制不完善,昌江、琼中2个县568套住房欠缴或应收未收租金35万元。四、棚户区改造安置和土地使用不规范。东方、乐东、白沙3个市县9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而违规用地8.4万平方米。

      五、部分工程建设质量存在问题。省农垦总局及15个市县(部门)106个项目违规开工建设;农垦总局及7个市县(部门)14个项目5195套施工图纸不合格或者未按图施工,其中4个项目452套保障性住房因施工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文昌、琼中、屯昌3个市县4个项目1056套保障性住房屋顶出现墙面出现开裂、渗水等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南海网记者 李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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