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4项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记者从全国医疗保障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视频工作会上获悉,国家部署的6项“跨省通办”医疗保障服务任务事项中,海南有4项已依托国家医保平台实现“跨省通办”,2项依托人社系统实现“网办”。
12月9日,海南省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周俊在会议上介绍海南进展情况。今年6月,海南在全省范围内上线医保信息平台,建立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对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数据集中和互联互通,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异地就医结算备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等4个事项“跨省通办”。同时,海南对尚未纳入医保信息平台经办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1项服务事项和“职工医保参保信息变更”1项子项目,依托人社系统进行“网办”,确保群众可在网上办理。
据悉,海南6个医疗保障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是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被海南省政府列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的具体事项。今年3月,海南提前1年9个月完成关于2022年底每个县实现有一家门诊费用跨省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要求,目前接入医院达229家,实现全省范围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11月30日晚,海南获批开通5个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2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12月1日,全国试点的首例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在海南实现。
下一步,海南将进一步加快推进业务系统融合建设,进一步细化系统改造需求,抓紧开展网络联调,争取“职工医保参保信息变更”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两个事项12月下旬实现“跨省通办”。同时,进一步扩大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和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推进省内所有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都能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加强和外省试点区域合作,扩增纳入联网结算病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