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引起的纠纷
“办案实践证明,推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制度,不仅有利于案件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也为检委会决策提供了参考,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近日,记者在海南省保亭县检察院采访时,该院检察长许俊说道。
4月14日,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案件后,保亭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前往县拘留所,提讯了犯罪嫌疑人小蔡,详细了解了伤害案发生的前因后果。紧接着,办案人员又找到小蔡的父母、被害人及小蔡所在学校,对小蔡的平时表现及其父母的态度进行了解。
原来,2月24日晚22时,覃某因邻居小蔡播放音乐声音较大影响其休息,找到小蔡家理论,进而发生扭打。小蔡用钢筋将覃某打伤,直到覃某的父亲赶到,才将两人劝开。经法医鉴定,覃某左前臂粉碎性骨折,属轻伤二级。案发后,小蔡认罪态度较好,小蔡的父母及时赔偿了被害人覃某5000元,被害人也已表示原谅。
鉴于这种情况,本着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原则,办案人提出对小蔡作相对不起诉决定。为充分体现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该院邀请侦查机关以及县政法委、司法局、学校领导、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全面阐述,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最终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小蔡作不起诉处理。小蔡的父母及所在学校老师均表示,今后会对小蔡加强教育和监督。
5月27日,保亭县检察院检委会依法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蔡不予起诉。当办案人员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小蔡家中时,小蔡的父母一再表示,今后要加强对孩子品格方面的教导。
听说办案人员正在小蔡家中,被害人覃某也赶了过去,感慨地对办案干警说:“其实发生这起案件,我也有一定过错,以后更要注意自身行为。检察机关处理案件能听取多方意见,对小蔡不起诉,我打心眼里赞成。”
(本报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孔冬冬 姜斌)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