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载客并辱骂、推搡执法人员…东方一男子被拘10天!

01.11.2020  12:41

 

      “尊法”,首先应当尊崇法律权威,尊重执法者依法履行职务的执勤执法行为。10月31日,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在东方市山海湾小区路段执勤时,非法载客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张某干扰执法人员正常执法并肆意辱骂。目前,东方市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当天8时30分许,东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在山海湾小区路段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时,依法查获一辆非法载客的电动三轮车。在现场,驾驶人张某得知将对三轮车依法予以暂扣处理时,忽然情绪激动起来,对在场执法人员破口大骂并冲向执法人员欲抢夺车辆钥匙,在双方拉扯、推搡过程中,市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手指受伤流血。

      最终,在多次劝说无效下,张某被民警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经充分调查,张某对其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因辱骂、推搡执法人员,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东方市公安局依法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面对公务执法要理性,暴力抗法千万要不得”。东方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面对执法要理性看待,强行阻碍执行公务将负法律后果;若对执法结果存疑或不满,可通过正规法律途径进行复议或申诉,而非做出有失理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