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记者从海南廉政网获悉,陵水提蒙乡礼亭村委会委员龙仕明因贪污被开除党籍。
2011年,龙仕明在协助政府征地工作过程中,利用其担任复核人的职务之便,虚报青苗数量,骗取青苗补偿款人民币29680元。2015年5月11日,陵水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龙仕明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经陵水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龙仕明开除党籍处分。
(记者 孙学新 通讯员 刘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