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谈故宫“不雅照”事件:应受到全社会谴责

09.06.2015  17:49

  有关一名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组在故宫博物院内拍摄的不雅照片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昨天,记者从故宫院方获悉,已经将“不雅照”事件向公安部门报案,目前公安部门在依法处理中。

  事件性质有待公安部门认定

  据介绍,在事发当日,故宫博物院考虑到该微博关注度不高,为避免助长炒作,故宫博物院没有立即予以回应,即向公安部门反映此情况。近期,社会各界对此仍然关注度极高,以此引发如何维护世界文化遗产尊严、博物馆是否应该建立专业执法队伍的讨论。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旅游法》等,对于明确适用该类行为的具体管理规定比较有限,多为原则上规定,如《旅游法》第十三条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该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而对于本次事件是否构成此类行为,有待公安部门认定。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还有此类行为也可能涉嫌扰乱公共和群众文化活动秩序、干扰他人旅游活动并可由公安部门予以警告、罚款处罚等的原则规定。

  没有执法权致使故宫两难

  故宫博物院地处首都核心区,每年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上千万观众。一些票贩子、“黑导游”、不法游商,常年盘踞在故宫内外,对观众坑蒙拐骗、强买强卖,甚至威胁人身安全。他们跟公安机关“打游击”,经常拉帮结派、团伙作案。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2014年“两会”上,特别提交了《关于在故宫博物院成立专业执法队伍的提案》,提出应当在故宫成立专业执法队伍,以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故宫博物院及周边环境安全、规范、整洁,为国内外观众创造舒适的文化氛围并提供优质的服务。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就清理非法散发“小广告”人员15000余人次,黑导游2000余人次,无照游商50余人次,没收非法“小广告”20余万张、各类假证件180余个。其中送交故宫派出所处理1000余人,治安拘留76人。

  由于故宫博物院并没有执法权,如何处置这些在旅游景区的不法行为已经成为一大难题。故宫作为公共文化设施,来自五湖四海的中外观众在徜徉于壮美的紫禁城宫殿建筑群的同时,欣赏不同门类的专题展览,感受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如果期望在面积广大、地形复杂的开放区域,对于部分观众的每一次不文明行为都能做到在第一时间及时发现并有效劝阻,恐怕需要“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先不论维持数量庞大的管理队伍所必需的编制,单说这种戒备森严的状态就大大影响了博物馆的文化氛围,破坏了参观环境,有损观众的参观权益,导致观众不满。如何掌控好二者之间的“”,是故宫博物院所面对的一个两难选择。

  故宫认为事件是对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

  针对此次“不雅照”是否为艺术创作的争论,故宫博物院单霁翔院长表示,“我们非常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艺术家来到故宫博物院,感受中华文化之美,书写自己眼中的故宫,进行形式多样的艺术创作。但是在世界文化遗产地,公开进行如此不雅的摄影行为,特别是骑坐在文物建筑螭首上进行拍照,不仅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严重影响了故宫博物院应有文化氛围,更是对文物本身和文化遗产尊严的破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谴责。”他呼吁,博物馆是个文化圣地,观众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参观从我做起,保护好祖先留给我们的故宫,共同维护文化遗产的尊严。

  文/本报记者 王岩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