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6000万 骗到尽头是末路
郭山泽/漫画 |
以投资航空公司包机业务和承包国际航线为幌子,用高额利息做诱饵,采取个人出具借条的办法,大肆非法集资,骗取他人资金共计6027.7万余元。经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曾小荣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严玲芳等6名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航空业务中发现商机
曾小荣原为海南翔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名气越来越大,来海南旅游的游客大增,航空业务量加大,只有中专文化的曾小荣发现了商机。她以投资航空公司包机业务和承包国际航线给予高额回报为由头,以每月支付3.5%至4%不等的利息做回报,采取“借新还旧”的方法吸引资金。
2005年7月,她首先找到好友严玲芳,开门见山地对她说,自己在航空公司有经营机票、航线的业务,这种业务是公司内部政策允许的,收益不错又稳定,投资回报达3.5%至4%。严玲芳答应投资100万元。同年10月,严玲芳得到了可观的利润回报。
此事很快在严玲芳的亲戚圈里传开。严玲芳鼓动姐姐严桂香、儿媳雷娟、邻居孙虹以及严桂香的儿子林涛等4人先后参与投资,投资款都通过严玲芳转借给曾小荣。
严玲芳为何自己投资曾小荣的生意,还要苦口婆心说服动员家人朋友参与投资?原来,都是一个利字作怪。曾小荣给她的投资回报是3.5%至4%,她给别人的回报是3%,从中赚取利差。
由于前期曾小荣言而有信,能按时还本付息,严玲芳不仅自己投资有丰厚回报,还通过吸收他人资金赚取可观的中间利差。从2006年开始,严玲芳又向9人吸收了资金。
案发后,经查,严玲芳共吸收资金3610万余元给曾小荣,尚有892万余元没有归还给被害人。
孙虹通过严玲芳认识了曾小荣后,为赚取利差,也马不停蹄地找亲戚,跑朋友,投钱给曾小荣。然而,到了2011年10月,曾小荣以种种理由推托结算。
经查,孙虹共非法吸存2998万元,案发后尚有1218万元未能归还给被害人。
像严玲芳、孙虹这样为曾小荣筹集资金、赚取差价的还有林涛、雷娟、严桂香、林微4人。
挥霍巨款稳人心
手中有了巨额资金后的曾小荣开始毫无顾忌地挥霍。她以自己和妹妹的名义在海南购买了6套房产,买了豪华轿车,并组织20多名投资者在国内旅游、购物等。
正当曾小荣为集资数百万元数千万元大出大进而沉浸在喜悦之中时,她万万没料到,随着集资款的增多,她已资不抵债,无力再支付巨额的利息。情急之下,她又以月息3%至30%的高额利息,向资金雄厚的人高利借款用于付息,而后,又以集资方式将集资所得款用于偿付巨额高利借款。与此同时,曾小荣还采取只付利息、不还本金的方式继续进行非法集资。
当一些催还款的投资者找到曾小荣时,她以种种理由搪塞:“我现在做的包机包航线机票业务开展得很好,是多家航空公司公对公结算的,是合法正规的业务,资金绝对安全。做这样的大生意,出现推迟还本付息,也是难免的,既然你们把资金借给我,你们就高枕无忧,等着发财吧。”
她心似明镜,这样的话只能骗得了一时,当务之急,必须稳住他们的心,否则,难逃厄运。
2011年,曾小荣组织严玲芳、孙虹等几个上线投资人到日本、欧洲等国旅游,她摆出一副阔老板的架式,花钱如流水。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稳住投资人的投资热情。
尽管如此,投资人还是对曾小荣是否做包机和包航空线路业务产生了怀疑。其实,身为海南翔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曾小荣,从未做过什么包机和包航空线路机票业务生意,只是以此为幌子来吸收资金罢了。
被害人变为嫌疑人
曾小荣屡屡推迟归还投资人借款及利息之后,为了躲债,干脆长期躲在外地。为她吸收资金的人都以被害人的身份,纷纷向警方报案。警方在广州白云机场将曾小荣抓获归案。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警方在审计曾小荣及侦查过程中发现,自认为是被害人的严玲芳、孙虹等人,原来都是涉案犯罪嫌疑人。
随着警方侦查取证工作的不断深入,为曾小荣非法集资充当马前卒的严玲芳、孙虹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浮出水面。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收取资金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由自认为的被害人转化为涉案犯罪嫌疑人。严玲芳等人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
随着此案的侦查终结,海口市检察院很快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6月1日,海口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曾小荣的辩护人提出曾小荣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认定,曾小荣虚构投资航空公司包机业务和承包国际航线的事实,不顾自身偿付能力,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骗取款项,虽然一直借新还旧,但筹集资金明显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虚构了集资用途,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严玲芳、孙虹、林涛、雷娟、严桂香、林微6人均提出,她们没有对外宣传,都是投资者主动投资给曾小荣以赚取利息。法院认定,6人虽然没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宣传投资获利信息,但均主动向亲朋好友等进行口碑宣传,介绍和鼓动他人参与,6人的行为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四个特征。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曾小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严玲芳、孙虹、林涛、雷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严桂香、林微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李轩甫 郭艳华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