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谎称代买集资房诈骗73万元 男子获刑10年2个月
10.08.2015 17:08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谎称代买集资房诈骗73万元 男子获刑10年2个月
男子林某某虚构“海南医学院有集资房以及能够代买集资房”的事实,以收取购房首付款为由先后骗取他人734141元。近日,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10年2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44岁的林某某是海口人。2011年3月,林某某向其亲戚李某妹虚构“海南医学院有集资房以及能够代买集资房”的事实。同年3月4日,林某某伪造《以他人名义购买单位房屋协议书》交由李某妹签署,李某妹先后通过银行分四次向林某某的账户转款共计301067元用于支付购房款。林某某收钱后,将事先伪造并盖有自己私刻的“海南医学院”公章的收款收据交给李某妹,承诺该房可于2013年年交付。2013年年底,林某某“失联”。
林某某还以同样的方法骗取了王某202464元、李某迪344510元。为购买集资房,李某迪曾陪同林某某来到海南医学院行政办公楼,将购房款交给林某某让其前往财务室交款。林某某独自进入海南医学院行政办公楼逗留片刻后将钱占为己有,并将事先伪造的盖有自己私刻的“海南医学院”公章的收款收据交给李某迪。2012年5月,李某迪得知海南医学院没有集资房的事实后,向林某某追讨房款,林某某先后归还113900元。
2013年8月14日,李某迪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对林某某网上追逃。2014年10月15日,林某某欲乘飞机前往西安时,在海口美兰机场被警方抓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林某某的亲属于今年4月22日向王某退款7万元。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共计人民币734141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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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201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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