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开展集装箱运输车整治 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07.01.2015  16:52

      原标题:海口开展集装箱运输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期40天,对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昨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打击海口集装箱运输车辆存在的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防止再次出现“1·2”集装箱掉落桥底等重大交通事故,1月5日至2月17日,海口交警将组织警力开展为期40天的针对集装箱运输车辆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集装箱运输车辆未按时年审、未悬挂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装箱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以及整治集装箱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进入限行区域、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将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各大队出动机动中队警力,在市区集装箱运输车辆途经路段设卡开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集装箱运输车辆存在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

      除此之外,各辖区大队路区中队以中队为单位,在辖区重点路段(路口)设卡开展针对集装箱运输车辆的日常整治和管理工作,一旦发现集装箱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进入限行区域以及未按时年审、故意污损号牌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为提高整治威慑力,查处过程中,交警部门将对集装箱运输车辆所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该扣车的一律扣车,尤其是对故意污损、遮挡号牌、未悬挂号牌(集装箱也有号牌)等违法行为,一律按记12分进行处罚。

      对集装箱运输车辆违法驾驶人严格实行累积记分制度,一旦超过12分,一律登记注销并通知其参加科目一考试。对拒不接受处罚、恶意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及其他行为人,及时上报辖区派出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整治过程中,各辖区大队还将组织人员深入各自辖区集装箱运输企业,调查掌握企业现有集装箱运输车辆情况、驾驶人情况等,并建立工作台账(一车一档,人、车、企业挂钩),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集装箱运输车辆驾驶人以及企业负责人进行宣传引导,与集装箱运输企业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规范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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