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法院椰林法庭高效执行 当事人送锦旗点赞

21.07.2015  10:21

  近日,陵水县法院椰林法庭成功强制执结一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申请执行人给该庭送来一面 “执法严谨 和谐为民”锦旗以表谢意。

  2013年1月24日,陈某、黄某向陵水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光坡农资店购买农药,在该店法定代表人李某的指导下用于生产,但在施药后出现了叶子发黄,花蕾脱落,果实变形的情况,后鉴定为多种药物成分适用于作物上易产生药害,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在经有关部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陈某、黄某无奈于2013年3月将陵水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光坡农资店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农资店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合计125685元。我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被告陵水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光坡农资店支付陈某、黄某二人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合计89099元。陵水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光坡农资店不服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后经二审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该农资店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仍拒不支付赔偿款,侵害了陈某、黄某的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陈某、黄某于2014年11月17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椰林法庭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地与被执行人沟通,释法析里,做其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都已没钱为由不予赔偿。期间,执行法官依法对该农资店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经查发现该农资店在各金融机构要么未开户,要么余额寥寥无几。后经我院通过涉银行业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该农资店有一笔存款后,执行法官及时依法对该账户进行冻结、划拨,从被执行人账上扣划了银行存款89099元至申请执行人,成功执结案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余恒平、通讯员杨小莉、黄运明)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