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对毁林行为处理不及时被警告

24.12.2014  11:05

  记者今天从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获悉,陵水纪委对陵水林业局林政股股长赵勇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赵勇作为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对董必良毁林行为不及时处理,造成其毁林面积达25.8亩。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陵水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赵勇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记者 孙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