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陵水擅自举办民办学校,一人被罚款6.89万元

23.09.2022  16:19

  9月23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在陵水擅自举办民办学校,陈某君被罚款6.89万元。

  据介绍,今年6月16日,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陈某君举办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查明,陈某君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22年3月起至案发时,擅自在陵水县椰林镇花园路南榆南横东四巷的一处居民住宅内,以辅导学生完成学校布置的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作业为主,以辅导学生练习陈某君印制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的试题为辅的方式开展教学活动,累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学生101名,共收取学费68900元。

  据悉,陈某君开展实质性学科类教学培训,已构成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违法所得为68900元。9月22日,陵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陈某君停止办学,并对陈某君作出罚款6.89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