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守住生态底线 做足绿色文章
“虾塘填埋,种上树林,我们的环境变美了。前几天政府又投了很多贝类种苗,以后我们的生活会更好!” 新村、黎安潟湖周边居民林芳海说。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新村、黎安潟湖近海岸线260亩鱼塘、虾塘完成回填,并种下约8000株红树苗,随后又投放2100万粒贝类种苗,当地居民纷纷为此竖起大拇指。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的“珍珠海岸”,富饶的陵水河,如“绿肺”般的吊罗山,独一无二的两大潟湖……陵水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近年来,该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当成重要的政治任务,牢牢守住生态底线,筑牢发展根基。
“生态是陵水的生命线,我们以最严格的态度和举措,确保陵水生态只能变好,不能变差。”陵水县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零容忍” 打击破坏生态行为
陵水新村、黎安潟湖周边居民养殖鱼虾排放污水,导致附近海域海水质量下降。8月,政府对其海岸线260亩鱼塘、虾塘进行回填。一家存在环保问题的建材厂被要求停业整改后擅自恢复生产,相关乡镇巡查员因未能及时反馈情况被查处……对于这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陵水展现出“零容忍”的决心。
今年8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进驻海南,陵水高度重视交办案件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扎实有力地推进交办案件整改落实。截至9月10日晚,陵水共收到督察组交办件91件,按初步认定标准已办结80件,责令整改单位98家,立案查处11家,罚款108万元,立案侦查1人,刑事拘留1人,问责24人,有效形成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压倒性态势。
此前,陵水一个给树“让路”的工程令人称道。在建的陵水吊罗山旅游公路项目,为保护热带雨林生态,曾3次修改设计方案。“按照传统的设计要求,拱桥需要拆除。但是桥周围有20多棵数百年的大树。建设新桥就必须挖掉大树。为了留下这些大树,我们放弃建新桥,改为加固拓宽老桥。”该工程相关负责人称。
近年,陵水严格林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除严禁在红线范围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外,对林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已出让但还没开发的项目用地采取收回土地使用权、调整置换、调整土地用途等方式退出。陵水牢守林地红线,共退出土地约4000亩。
完善规划 构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出台。该方案的实施,为陵水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了路径指引。
划定生态红线,提供建设路径,构建长效机制,近两年,大至全县“多规合一”、县级法规,小至具体项目方案,陵水编制完善、密集出台了多项涉及生态环境的规划、制度,形成了严密的规划制度体系。
该县环保局局长吴定国介绍,在省里划定的陵水陆域生态保护红线408.5平方公里的基础上,陵水多划了15.92平方公里县级红线;去年,该县环保局组织编制陵水环境承载力评估与可持续发展研究(2016-2030)、陵水环境功能区划等11个环境保护规划,为保护与开发界限。
同时,当地还出台城乡环境、内河(湖)、林业及湿地等多项具体方案、规定,形成治理机制。在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方面,陵水完成陵水河流域等5条全县主要水体的污染源调查和陵水水环境监测网络规划、陵水农村污水处理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制定新村、黎安潟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5个全县主要水体流域综合污水治理方案。
此外,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槟榔加工业污染整治方案等环保方案也密集出炉。完成100个行政村、635个自然村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全县乡镇村庄规划全覆盖。
今年,陵水还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编写好河长制会议制度、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河长制督查制度,并成立巡查组开展巡查监督。
“一系列规划制度的实施,将为陵水构建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奠定基础。”陵水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
加大力度 积极推进生态修复
“两湖”(新村潟湖、黎安潟湖)整治、勤丰小溪出海口污染整治、安马大排沟整治、金冲河拦河闸景观工程、溪仔河带状公园生态修复……结合环保新理念、新技术,大力推进生态修复,是陵水近两年推进环保工作的重要特点。
位于椰林镇的勤丰小溪,属于省政府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中要求治理达标的64条黑臭水体之一。今年年中,陵水启动了该整治项目,通过上游污染源整治,下游入海口将村庄污水接入市政管网,解决源头污染问题;同时,借鉴海绵城市理念,打造生态无机透水铺装路面、挺水植物驳岸、无机透水混凝土生态驳岸等,对勤丰小溪入海口进行修复,使之不仅能涵养生态,而且成为美丽景观。
生态修复,极大提升了民众的获得感。“以前撒网到海里捕鱼,收网的时候肯定会掺杂着许多垃圾,现在收网没垃圾了,捕的鱼更多了。”“两湖”周边居民林芳海开心地说。
推进更多的退塘还林还湿,“两湖”在生态修复基础上打造旅游项目,把吊罗山旅游公路打造成招牌旅游景观……未来,陵水生态保护和建设将进一步深入。守住绿水青山的“美丽陵水”,将把它们变成金山银山。
《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日前出台
十大任务二十项措施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大任务、二十项具体措施,建立生态系统状况“台账”、构建“预警式”管理平台、建立负面清单……日前出台的《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行动方案(2017—2020年)》,为该县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了路径指引,吹响了陵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号角。
该方案从制订环境保护规划、消除现存环境问题、加强环境监管等十大方面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二十项具体工作措施,将各部门工作职责具体化。
方案明确,要制订环境保护、生态城镇、生态产业等相关各类规划,制订生态系统红色名录,建立生态系统状况“台账”,明确环境空间准入和标准准入条件等。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若干新的环境相关法规和规章。为衔接新法规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行动方案》提出了“清理违法企业环境欠账”的相关行动措施,把加强对沿海房地产环境监管作为一个重点体现出来。同时为了开拓生态保护资金来源渠道,提出尽快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良好区域的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方面的规定,为后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资金使用方向和资金来源。
引进系列环保管控和建设新理念是方案的一个亮点。方案明确了全县生态资源本钱,可为陵水争取国家、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倾斜,以及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的补偿打好基础。
根据方案,陵水将建立“预警式”管理平台,明确空间准入和标准准入条件,建立负面清单。对此,陵水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表示,“提出主动管理、主动干预的系统措施,从长久来看,将是保护成本最小,保护效果最优的选择。通过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可以优化陵水的产业结构,从源头预防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对生态资源的破坏与环境污染。”
陵水确保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
今年来,陵水黎族自治县有序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河湖治理行动也明显加快。
部署河长制工作以来,陵水将该工作纳入县政府议事议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到河流实地调研治理情况,盯着问题抓落实,强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今年,陵水印发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完成11个乡镇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摸底调查工作,县政府与乡镇及相关部门签订《全面推行河长制责任书》,按“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同时,编写好河长制会议制度、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河长制督查制度,并已印发到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乡镇执行。日前,该县正式公布了第一批河长制名单。
目前,河长制省级公示牌已在陵水河、金聪河、英州河、板来河安装。截至9月中旬,县级公示牌大部分已竖立,并标明了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
为推进工作,陵水成立河长制巡查组,建立微信工作群及公众号,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巡查组每月不定期、随机抽查“河长制”工作,通过微信群跟踪督查和指导。
当前,陵水河长制正按步骤加快推进,计划完成河长制配套制度和编制“一河一策”,从细从实建立“一河一档”,加强部门联动,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