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扎实开展孔明灯禁放专项整治工作
陵水县扎实开展孔明灯禁放专项整治工作
近期,陵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孔明灯禁放管理工作,县长杨文平要求县安委办认真开展在特定区域禁放孔明灯工作。县委副书记许红梅主持召开各乡镇书记、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局、县工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布置在特定区域开展孔明灯禁放工作。副县长陈国义在陵水县举办海南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准备会上,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做好在特定区域孔明灯禁放工作,防止火灾事故。
陵水县政府出台《关于在特定区域禁止燃放孔明灯的通告》,自2014年8月5日起,每晚在陵水电视台上进行宣传,要求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县维稳办、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旅游委、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加强管理,开展联合执法,铁路等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排查治理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自2014年8月1日至13日晚,县安监局会同县城管局、县消防大队、椰林镇联防队等单位执法人员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县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对升放和销售“孔明灯”进行安全检查。共检查13天次,参加人员297人次,出动车辆46辆次,没收摊贩销售的“孔明灯”7312个,执法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对销售“孔明灯”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在人员密集场所、高铁附近升放孔明灯的危害性,增强了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目前,陵水县正在进一步抓好在特定区域孔明灯禁放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陵水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