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两村委会吃饭欠账10多万元 一顿工作餐吃了8200元
8月8日中午,位于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乡街道上的随意饭店,生意有些冷清,到中午1点半左右,为数不多的食客都走了。该饭店老板谭绍德和几名工作人员正在看电视,他说,“生意没法做了,做的菜品越来越少,酒水和蔬菜的经销商都来催账,我们的钱又被村委会欠着。”
谭绍德所说的欠账的村委会,分别是陵水提蒙乡提蒙村委会和礼亭村委会,分别欠账46395元和59929元。目前,提蒙乡纪委正在调查此事,提蒙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江心平说,纪委已经找他谈话,他也如实反映了情况。另据悉礼亭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杨昌贵,涉嫌违反相关法律,已经被陵水检察院带走调查,目前已被拘留。
饭店老板:
村委会吃饭欠账10多万 生意做不下去了
2010年底,陵水提蒙乡的谭绍德与大哥一起开了这家随意饭店。开始的时候,生意一直不错。可是,从今年3月份以来,外面的欠账收不回来,而酒水和菜品的经销商又上门催账,“现在一个月应收入不到1000元,生意做不下去了。”
从谭绍德提供的单据显示,这两个村委会欠下的单据,大部分都是2012年初到2013年7月的,单据上写的理由有“选举村民代表”、“网格员学习”、“修水利”等,且都有当时村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以及部分村委会干部签名。
其中,礼亭村委会就有当时党支部书记杨昌贵的签名,提蒙村委会就有当时党支部书记江心平的签名,但没有记录所吃的具体菜品,只是最后算账的总费用。
2013年7月25日,提蒙村委会给谭绍德打了一张欠条,经村“两委”班子结账,尚欠随意饭店2012年至2013年7月止,工作餐费共计46395元。2013年7月31日,礼亭村委会也同样写下欠条,至2013年7月31日止,欠工作餐费59929元。
欠账记录:
大多为工作餐一顿工作餐吃了8200元
据谭绍德介绍,提蒙村委会的欠账单,2012年前,谭宏诚当村委会党支部书记,那时欠了1.5万元,后来他不当了,就是另外的村委会干部来吃饭,大部分欠账单据都是江心平签名。
据谭绍德的账本记载,2013年6月3日,提蒙村委会修路中餐费336元,“水利”晚餐166元。6月7日,水利田洋中餐153元,6月11日,村组织中午餐,1438元,并未写下就餐缘由。7月3日,选举七届村民代表中餐,4877元,这是账本记录中提蒙乡村委会吃的最多一顿。7月21日,网格员学习晚饭,382元。
礼亭村委会的欠账记录字体则比较凌乱,大部分都是写工作餐费,其中也有“水利”餐费、选举工作餐等。2013年7月1日,所记录的“选举工作餐”共8200元,当场支付了2000元。2013年7月29日和30日的欠账单据,写的也是“选举工作开支”。
据谭绍德说,此前他也向提蒙乡纪委和陵水纪委反应过,也有人来调查,但就是没有人还账。据海南相关媒体报道,礼亭村委会现任村主任林杨武介绍,在他担任村委会主任之前,礼亭村委会就已经欠下了15万多元,涉及到三家饭店,大部分都是上任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杨昌武在位时欠下的。
纪检部门:
一名村支书已被带走 调查拘留另一名被谈话
8日下午2点多和3点多,记者两次到提蒙乡纪检部门了解情况,该乡纪委书记吴在强都说,正在调查,并要求记者离开其办公室。
据该乡工作人员介绍,此前乡纪检部门就对群众反映的村委会欠账问题进行过调查,但是不知道结果是什么。8日上午开始,乡纪检部门就一直在找那两个村委会的干部来谈话,他们确实很忙,要抓紧时间调查。
当天下午,记者又电话联系了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邱进文,他表示,目前正在调查中,礼亭村委会书记杨昌贵,因违反相关法律已被陵水检察院带走调查,目前已被拘留,此外该村委会还有另外两名干部也被调查。
邱进文表示,从去年以来,陵水就开始清理机关单位和基层的欠账问题,下一步将加大力度清查。
8日上午,提蒙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江心平被纪委部门叫去谈话。当天下午他与记者见面后,又开始了村务工作。他说,要去通知有摩托车的村民们,进行车辆年审。
对话欠账村支书江心平:
“不吃饭,他们都不来干活”
记者:4.6万元欠账,你们是怎么吃的?
江心平:老板是我们村委会的,都是熟人,很多时候就到他们那吃工作餐,都是先欠着。主要是两部分,前一任村委会党支部书记谭宏诚欠了一些,然后他不当了,乡政府派了一个杨宗养来代支部书记,也欠了一些。
记者:怎么吃饭欠账都是你的签名?
江心平:前一任村委会干部,我是村副主任兼文书,出去吃饭后,村支书都让我签名,所以之前的是我签的;后来我带着28个村小组正副组长以及乡政府派驻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夏修水利,然后吃了一些钱,也是我签名的。
记者:都是哪些人吃的?有个人来吃的欠账不?
江心平:都是村委会集体餐,没有个人吃的欠账。其中去年6月起的夏修水利,总共70多个人吃中午饭,下午他们回家吃。不吃饭,他们都不来干活。
记者:现在你也是提蒙村党支部书记,为何还不还账?
江心平:村委会账户上有18万,就是拿不出来。在2013年8月换届选举前,曾找过提蒙乡财政所,要求提取一些钱,支付欠账,但是财政所说我不是法人代表,不能提取,于是就等换届之后。
村委会换届之后,我当选村党支部书记,但是账户由村主任朱光阳负责管理,我也曾建议他取钱来支付村委会欠账,但他说是上一任村干部的事。
(8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朱光阳电话,以核实以上江心平所说的情况,但电话无人接听,期间他曾回拨电话,但记者未接到,随后再拨打还是无人接听。)
记者:接下来,准备怎么还账?
江心平:中央八项规定出来后,我们都不一起吃饭了,也没有生活费一说。现在只能靠领取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补助,来还欠账,可能还不完。
记者:还不完,那怎么办?
江心平:不知道,村里工作很难做的,要跟村主任商量一下。
陵水英州镇村干部曾“吃垮”2家饭店 因贪污被判刑
南国都市报8月8日讯(记者王洪旭)8日,记者从陵水黎族自治县获悉,此前陵水英州镇高土村委会干部吃饭欠账,半年多“吃垮”两家饭店,后被两家饭店老板起诉至当地法院。今年5月底,上述高土村委会前任主任符某因犯贪污罪,已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两家饭店位于陵水英州镇上,分别为常来广东靓粥大排档和陵式鱼煲店。据这两位饭店经营者介绍,英州镇高土村委会干部在2012年中旬至2013年3月征地工作期间,多次到两家餐馆用餐,其中拖欠英州镇常来广东靓粥大排档餐费86359元,该餐馆因村委会拖欠餐费长期不偿还,现已歇业;拖欠英州镇陵式鱼煲店餐费15468元,该餐馆经营很困难。
经陵水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陵水政府征用英州镇高土等村委会土地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该征地工作实行包干模式,陵水农业委员会与英州镇人民政府、英州镇政府与高土村委会相继签订了土地补偿包干协议书,将政府的征地补偿包干费用转入高土村委会账户。时任高土村委会村主任的被告人符某,和时任高土村委会副主任的胡某庆,协助政府开展征地补偿工作。
2012年8月17日,经英州镇政府同意,被告人符某和报账员黄某领出征地补偿工作经费人民币9万元。符某将其中的3万元用于结清征地补偿等工作中欠“常来广东靓粥大排档”的餐费。将其中的5070元用于结清征地补偿等工作中欠陵水英州“福客来大排档”等饭店的餐费,将其中44160元用于发放征地补偿工作人员加班补助,剩余的人民币10770元被符某等人用于个人消费。随后,符某等人筹集虚假发票9617元冲账。2014年1月13日,被告人符某退还赃款人民币10770元;该款已由陵水人民检察院上缴陵水财政局。
法院认为,被告人符某身为村委会主任,在协助政府土地征用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征地补偿工作经费人民币1077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