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用每一场庭审推动依法治省

13.03.2015  12:13

     

      特派记者彭青林采访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特派记者王凯摄

      原标题:用每一场庭审推动依法治省

      采访嘉宾: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主持人:彭青林

      “把报告落实到海南,对全省法院系统来说,就是踏实做好每一件工作、每一场庭审、每一个判决,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推动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彰显。”列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说。

      今天,海南日报记者对董治良进行了专访,邀请他一起用海南视角来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谈司法改革试点——

      率先在全国完成过渡期法官选任

      记者:不管是报告里还是现实中,我们都能明显感受到过去一年我国法院工作的变化。海南去年发生了哪些变化,对全国做出了哪些贡献?

      董治良:2014年,海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省法院收、结案数均首次突破10万件,法官人均办案数远高于许多兄弟省份。在这样繁重的工作下还确保了案件的质量,纠正了一些过去的错案,总结经验教训出台了防止错案再发生的有力措施。

      坚持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特别创新旅游法庭、交通法庭等特色便民巡回法庭和医疗法庭、环保法庭、少年法庭等专业法庭,快速便捷地裁断调处纠纷,形成便民品牌。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推进阳光司法,在《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中连续4年名列前茅。

      记者:说到司法改革,海南作为试点,在哪些方面取得了突破?

      董治良:海南是全国首批七个司法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从去年11月海南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正式获得批准开始,海南仅用三个月时间就率先在全国完成过渡期法官选任,实现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三个方面的破题,成为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

      改革最难的地方,在于法官如何选任,全国没有先例。谁选、怎么选、在哪选、资格怎么确定?我们根据海南实际,通过在同一平台上进行公开、公平、公正地“考试+考核”、优中选优。今年1月,全省司法改革过渡期内1133名法官人选已公示确定,这标志着海南省司法改革已经渡过了最艰难的阶段。

      记者:海南的司法改革可以说成功走出了第一步,我们今年还要在哪些方面继续探索?

      董治良:今年是海南法院的司法改革年。改革的目的和报告的要求,就是要以审判为中心,“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实现独立审判权和司法责任制的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改革要求我们更努力地工作。从这个月开始,省高院和各中院中层业务干部只要没有承担案件的,都要到基层法院去,实地检查指导选任出来的法官,看他们办案,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同时重新整合配置业务资源,确保85%以上的力量放在审判一线。

      改革启动以来,我们先后出台了9个相关配套制度,今年要继续完善落实。比如说,建立案例参考指导制度,针对海南法官的综合素质现状和工作条件,为防止实行司法责任制后出现司法尺度不一、同案不同判等问题,组织编发能够覆盖本省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大类95%以上收案的全省法院指导性案例。

      接下来,还要建立错案、瑕疵议定程度和追责惩戒制度,对每个案件都将设定终身识别“二维码”,通过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做到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

      谈服务依法治省——

      用每一场审判维护诚信彰显正义

      记者:今年是海南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司法改革将为我省依法治省建设发挥哪些作用?

      董治良:从省高院来说,今年我们要继续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抓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判机制,深化司法公开,从严管理队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打造平安海南、法治海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好依法治省建设的重点,在于发挥好司法机关对全社会法治精神的引领导向作用。也就是要求我们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用每一件工作、每一场庭审、每一个判决,来维护诚信、彰显正义,使审判活动能够参与到全社会的普法和法治建设中去,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司法公开是做到这一点的关键,过去4年我省的司法透明度始终位居全国前列,今年报告对司法公开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将继续做好这项工作,让司法在阳光透明下运行,让司法体现出人性。

      记者:报告中提出加强司法队伍管理,同时我省也面临着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的问题。今年我省在法院队伍管理上会做哪些探索?

      董治良:现在一个案子进门,诉讼双方会发一张监督卡,结案后,诉讼双方对合议庭的态度进行评价,有投诉会及时处理。这不仅保障了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也对法官进行了监督。在加强队伍管理方面,海南法院已经建立实施了领导干部过往案件的登记、追责制度和立案登记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下一步,省高院将严格按照司法责任制,贯彻落实运转,配合有关部门把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起来。相信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治理念的深入人心,瑕疵案件、冤错案件会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