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范围,放宽限制,降低准入,提升服务……海南向外国人才抛出橄榄枝
1月10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在省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情况。南海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办法》已于2019年12月3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并将于印发日期30天后正式实施。
海南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作凯介绍《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南海网记者姚皓摄
海南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作凯在发布会上介绍,《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主要有4个特点。
一是扩大外国高端人才(A类)范围,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规定,由我省《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等有关规定所认定的高端人才,可办理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A类);允许我省重点产业园区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由园区管理机构或企事业单位推荐,确定为急需紧缺的B类外国人才和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国家标准为6倍)的外国人才列为我省A类外国人才,享受办理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
二是放宽外国专业人才(B类)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限制。《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规定,在我国高等院校或境外知名高等院校毕业,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在琼工作或创新创业的外籍应届毕业生和平均工资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收入3倍(国家标准为4倍)的外国人才列为我省B类外国专业人才。缩短外国语言教学人员(需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语言教育工作经历至1年。
三是降低其他外国人员(C类)准入门槛。《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根据我省自贸区(港)建设需要,放宽其他外国人员(C类)学历限制,满足劳动力市场对各类技能实用型人员的需求。定期由科技(外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发布“外国人来海南就业岗位目录”,聘用单位根据目录聘雇所需人员。
四是提升来海南工作外国人可享受的待遇和服务保障。《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有效缩短审批时限,从国家规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可发放与工作合同期限一致的工作许可证;外国高端人才(A类)采用承诺制,申请材料可实行容缺受理;外国高端人才的重要团队成员,可给予A类工作许可,享受外国人才签证(R字签证)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