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通气市县均实行阶梯气价 三亚11月1日起实行

31.10.2015  10:09

  近日,省物价局作出批复,2015年11月1日起,三亚市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年用气量0-260(含)立方米按2.60元/立方米收费;年用气量261-390(含)立方米按3.12元/立方米收费;年用气量391(含)立方米以上按3.90元/立方米收费。  (记者洪宝光 实习生王娟)

编辑:王晓东